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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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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想问一下分家财产问题??请各位帮忙??拜托~~民事刑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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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10-12-13 19:29 |
JJTT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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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和房契的名字是谁的?
如果是爷爷的, 那就先别让爷爷和叔叔去过户,
之后的事就比较清楚了,
若是已办过户, 那就比较难搞了.

但是我比较想问的是, 为什么一家人会变成这样呢?


老痞爸, 也是两个儿的奶爸。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2-13 21:23 |
leochen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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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JJTT 于 2010-12-13 21:2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地和房契的名字是谁的?
如果是爷爷的, 那就先别让爷爷和叔叔去过户,
之后的事就比较清楚了,
若是已办过户, 那就比较难搞了.

但是我比较想问的是, 为什么一家人会变成这样呢?

我倒比较好奇"都已经搞成这样,楼主的叔婶不愿意让楼主家继续住,怎还不愿意搬?".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12-13 21:43 |
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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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JJTT 于 2010-12-13 21:2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地和房契的名字是谁的?
如果是爷爷的, 那就先别让爷爷和叔叔去过户,
之后的事就比较清楚了,
若是已办过户, 那就比较难搞了.

但是我比较想问的是, 为什么一家人会变成这样呢?

为什么喔?因为我婶婶说什么我家的小孩去画到他家车子的门~

但我婶婶又没亲眼看到就说是我家小孩画的,倒致这样大家闹的不愉快

因有一次说什么我家小孩拿石头在画他家的车?? 他就说什么想跟我说又因为什么事没说??

也听不太懂他在说什么,又因为我们是大家庭长年累月的大家所犯的错或是什么没弄清楚,或没说明白,才这样的一股脑的

引发这次的倒导线

而谈到分家的事也是我叔叔说要先分家的?就问说谁要这间房子?要的人就拿出一半的钱出来买这样??


我想请问大家的就是那一个人在小的时候不会调皮倒蛋??

那我叔叔家的小孩小时候也是很调皮阿??我们还不是店店的??为什么他们就不行?


[ 此文章被小逸在2010-12-13 21:57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3 21:49 |
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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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10-12-13 21:4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倒比较好奇"都已经搞成这样,楼主的叔婶不愿意让楼主家继续住,怎还不愿意搬?".


因当初我们以经口头上协议好的就是说我们有住101年1月的权利??

但在讨论上,因房子也不是那么的好找,而且找到也是要修缮?也有说最快也是到年底就搬?不然我们也不可能签协议书??

只不过协议书上没写到我们有住多久的权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3 21:54 |
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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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在这想问三件事?

想问一下各位~


1.我爸爸是大儿子~而我又是大孙,为什么叔叔跟婶婶都说我没资格要阿??以后要捧的人,在习俗里面不是说有吗?

叔叔们就说在法律上我跟本就没有得分??

2.在来就是对方在12月8日寄信~而我们在12月的9日收到信件,也马上回给了对方

但对方在12月的10日就回来了....也不管有没有收到信件,至于这方面也说??我们也算是有寄回给对方

假如说如果对方故意说没有收到,或是假地址让我们寄的话,我们是否也要问一下邮局或是不理会?

3.叔叔如果从我们的房间把我们的东西都丢出去的话,我们是否就可以报警?这样叔叔也是否有刑事责任?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3 21:57 |
sommerbrise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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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楼主的最新问题

长孙,在民法继承编里头,虽然属于祖父母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但是如果说仍有所谓的叔伯姑的长辈在,且在"继承发生后",没有抛弃继承的话,那长孙是没有继承权的。(请注意,继承发生后,这五个字)

长孙可以分家产,以前听过一个说法,挺好玩的,这样的习俗或许可以从以前长孙长的快,而农村社会又多子,可能长孙已经成年,么弟么妹方才两三岁,所以多半要下田耕作,因此在家产上分一份给长孙,是一种补偿。


水至清则无鱼。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12-14 12:41 |
leochen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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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ommerbrisen 于 2010-12-14 12:4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长孙可以分家产,以前听过一个说法,挺好玩的,这样的习俗或许可以从以前长孙长的快,而农村社会又多子,可能长孙已经成年,么弟么妹方才两三岁,所以多半要下田耕作,因此在家产上分一份给长孙,是一种补偿

对阿!

现在,刚好相反.
"先长大的"先搬出去,先能自由生活,也只管自己的生活.
反而,"后面生的"需要一直"陪"父母........甚至是"一辈子"...
若父母家境差,你说在"照顾父母"时,谁比较"有机会"金钱付出呢?
是"搬出在外的人"? 还是"住在一起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12-14 21:37 |
sommerbrise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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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离楼主的问题]
照道理讲,应该是要大家一起分,民法上也这样讲,没错,扶养责任的平均分担,还可以对其他兄弟姐妹为相关给付的请求。

但是事实上,其实可以花钱解决的、不必劳心劳力的,那才是最愉悦,最爽,又可以说自己已经尽到扶养义务的人。(事实上,花力气花时间的,是最辛苦的)

[回到楼主问题] 表情


水至清则无鱼。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12-15 09:47 |
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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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回的问题~~

好象都没有人可以明确的帮小弟我解答一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5 2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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