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719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數位命理街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
推文 x 鮮花 x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占卦][討論] 我和前女友的關係為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9-01-11 18:17 |
俊桐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9 鮮花 x16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卦主來共研卦理
此卦妻財亥水受克於日月,又入日辰之墓~~~~已無希望了.
卦主所言五月初(巳月)分手~~~~因世爻動化巳火父母與妻財亥水相沖,且亥絕於巳.因世爻之動,變出六沖卦.
另因父母巳火發動,得卯木動而生之,亥水絕於動爻,巳火又得當時月建比和,太旺不受亥水所克卻反沖克亥水~~~~總結以上兩條,有驗卦主所言巳月分開.
此卦亥水完全入絕墓.她心裏應該對您有點失望,而且當時此女真的挺受傷的.不過即已入墓,卦主想開點吧.


[ 此文章被梓桐在2009-01-11 18:47重新編輯 ]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11 18:37 |
澤火革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西元 2009 年 3 月 17 日 22 時 58 分  陰曆 98 年 2 月 21 日
┌─────────────────┐時日月年  空 驛 桃 貴 羊
│  電腦起卦 │      亡 馬 花 人 刃
││己辛丁己  子 亥 午 寅 戌
└─────────────────┘亥酉卯丑  丑     午
         震木歸魂卦:澤雷隨       震木歸魂卦:澤雷隨

【六獸】【伏  神】  【 本  卦 】       【 變  卦 】
 螣蛇        應妻財— —丁未土      丁未土 妻財— —應妻財
 勾陳         官鬼———丁酉金      丁酉金 官鬼——— 官鬼
 朱雀 子孫 庚午火  父母———丁亥水      丁亥水 父母——— 父母
 青龍        世妻財— —庚辰土      庚辰土 妻財— —世妻財
 玄武         兄弟— —庚寅木      庚寅木 兄弟— — 兄弟
 白虎         父母———庚子水      庚子水 父母——— 父母

應方和父母入世墓,是說前女友和訊息入墓嗎?

我去求籤問和前女友是否還有緣...
於今此景正當時
看看欲吐百花魁
若能遇得春色到
一洒清吉脫塵埃

和此籤有呼應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17 23:16 |
俊桐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9 鮮花 x16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你現在怎麽也會看卦了
"應方和父母入世墓"-----應方入世墓,是的!代表她是你的前女友,已經過去了
未土與月建兄弟克合,世爻妻財合間爻日辰官鬼~~~~她應該已有喜歡的對象
另外此卦用神休囚無氣,子孫受克於父母亥水~~~~機會不大了.

"於今此景正當時
看看欲吐百花魁
若能遇得春色到
一灑清吉脫塵埃"
此簽文春天有利,但是卦象看來機會不大,你自己衡量看看了.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雲南 | Posted:2009-03-17 23:3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417 second(s),query:7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