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740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
推文 x 鮮花 x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哈啦] 一篇令我有所感觸的文章


獻花 x3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7-04-06 21:59 |
wxwkim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鮮花 x28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失戀萬歲~>!沒有失戀,怎知痛苦,怎之痛心!怎知道這世界不是只有唯一!還有重生!

       如果可以用失戀學會更堅強,這樣的失戀才是值得的!

                 沒什麼好怕的吧!加油!我的好姐妹!
失戀萬歲


[ 此文章被wxwkimo在2007-04-07 00:39重新編輯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6 22:43 |
garlic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2
頭銜:^^                 ^^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數位造型
推文 x235 鮮花 x10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基本上這種人性硬要扯到狗之類的牲畜的話,變成一塊肉排,牠肯定會愉快的吞食入腹..... 表情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6 22:49 |
Sally小貓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創作大師獎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寵物園地
推文 x918 鮮花 x234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garlic於2007-04-06 22:49發表的 :
基本上這種人性硬要扯到狗之類的牲畜的話,變成一塊肉排,牠肯定會愉快的吞食入腹..... 表情

看不太懂您的意思耶?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7-04-06 23:15 |
isachenh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3 鮮花 x17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是,原則上是。
愛一個人要連他的優點和缺點都一起接受 表情
不包括暴力
(我想不會有誰喜歡被打. . .. ?)

可是,當他愛上另一個人時,你這廂可不就變成單戀了?

這些天看到的都只是戀人關係罷了
何至於如此傷感? 表情
男女朋友不要把感情放得太快,
吃虧的永遠是女方. . . . .
小姐們
愛自已多點,愛 “別人” 少點

唯一無法忍受而非要分手的原因就只有
一,他愛上了另一位
二,你愛上了另一位

當然還有其他付加的,比如
沒有洋房汽車
沒錢出國旅行
不能穿金帶銀
. . . . . . . . . . .
隨便要加多少都可以
對某些人來說
這些都可以構成無法忍受必須分手

見仁見智. . .. . .每個人的要求都不一樣
表情


獻花 x2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法國巴黎 | Posted:2007-04-07 00:01 |
babychi0320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85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嗯~~~好文章耶…
不過他們都醬子肉麻…
旁邊的人不都暈了 表情


http://tw.myblog.yaoo.com/babychi0320/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日本 | Posted:2007-04-07 00:53 |
Sally小貓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創作大師獎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寵物園地
推文 x918 鮮花 x234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wxwkimo於2007-04-06 22:43發表的 :
失戀萬歲~>!沒有失戀,怎知痛苦,怎之痛心!怎知道這世界不是只有唯一!還有重生!
如果可以用失戀學會更堅強,這樣的失戀才是值得的!
沒什麼好怕的吧!加油!我的好姐妹!
失戀萬歲

嗯...很同意wxwkimo美美的說法唷!
也許當下會很難過,但是事情過後,
除了要堅強面對之外,也要更清楚自己要的生活與對象是什麼!
從錯誤中學習經驗,讓自己成長與茁壯!
失戀萬歲~~~~



下面是引用isachenh於2007-04-07 00:01發表的 :
是,原則上是。
愛一個人要連他的優點和缺點都一起接受 表情
不包括暴力
(我想不會有誰喜歡被打. . .. ?)
可是,當他愛上另一個人時,你這廂可不就變成單戀了?

這些天看到的都只是戀人關係罷了
何至於如此傷感?
男女朋友不要把感情放得太快,
吃虧的永遠是女方. . . . .
小姐們
愛自已多點,愛 “別人” 少點

唯一無法忍受而非要分手的原因就只有
一,他愛上了另一位
二,你愛上了另一位

當然還有其他付加的,比如
沒有洋房汽車
沒錢出國旅行
不能穿金帶銀
. . . . . . . . . . .
隨便要加多少都可以
對某些人來說
這些都可以構成無法忍受必須分手

見仁見智. . .. . .每個人的要求都不一樣
.......


嗯....感覺不在了,或是沒有感覺了,也是可以是一種理由嚕!
的確,每一個人要求的情感不同,若是能夠找到付出的感情都是彼此需要的,
那就很幸福了~~~
當愛情來了把握當下,當愛情走了也不需惡言相向,
一切都是過客~~~~~


下面是引用babychi0320於2007-04-07 00:53發表的 :
嗯~~~好文章耶…
不過他們都醬子肉麻…
旁邊的人不都暈了 表情

我想,作者是引用動物之間的情感來做比喻吧!
呵呵~~很多文章都是很肉麻的啊~~~呵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7-04-07 02:30 |
cooter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8 鮮花 x28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擇人之後一心愛人,應該會有好的結果.
對男對女來說都一樣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4-08 03:38 |
地獄模型師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戀愛了,世界依然轉動
失戀了,世界依然轉動
自己若非身在境中永遠無法體會...
什麼路都不會是白走
哪怕有一天再次加入去死團也是笑笑過每一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04-08 19:00 |
limp_bizkit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在愛情的世界裡或許這樣的甜蜜會常發生在每一天
但對我來說最難的部分不是如何去愛喜歡的人
而是去找一個願意讓我愛也願意愛我的人
對我而言愛情最難的部份是如何開始愛情 不是如何進行愛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7-04-08 19:26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653 second(s),query:7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