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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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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啦] 莫須有與想當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7-08-18 11:40 |
思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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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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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真是相當棒,發人深省

在下曾經看過一個帳號就叫做"莫須有"

莫須有是表示一種誣賴?還是表示一種根本不需要有?也或許只是一個人的心聲或新生?

就好比所謂做賊與抓賊間的關係

做賊的假若偷到東西,抓賊的有物證得以證明之,做賊的當然百口莫辯

反之,若沒有偷到東西,抓賊的沒有證據得以證明之,總是不能以意圖犯罪而誣賴吧?

這是一個問題,也是一個觀點上的辨証,或許比喻的不是很恰當

如果說,擁有了做賊的工具而被誣賴成賊,那是否全天下的男人都是強姦犯呢?

只因為全天下的男人都擁有強姦的工具,能不能用是其次

再者即使擁有工具也未必擁有犯意,擁有犯意也未必有實際行動

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說這句話的人,是個恥辱

或許有的人有犯意,可是有犯意卻有行動的又多少?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同時也創造了前所未有的笑話,而這笑話卻是個公眾人物!

有與沒有,只在sell=0與1之間,1可以為任何正整數,假若1可以為負數,那就是寫程式的人有問題

答案就是這麼簡單,而這就是所謂的莫須有與想當然之間的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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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攻大陸 解救人妻正妹 消滅萬惡共匪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8-19 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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