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於 2013-09-22 00:18 發表的 : 這個當故事聽聽就好,原則上不會考 那是因為要實施交替任期制--->大法官每四年更換一半的制度 以下畫圖比較好理解 8名大法官------------92年開始-----4年更換-----96年---------8年更換---------104年 (包含正副院長) 7名大法官------------92年開始---------------8年更換----------100年------------8年更換-------108年 從圖中可知,因為要實施交替任期制(必免同時期的大法官都因為很友好判決都一致,導致欠缺公平而設計) 因此從憲法增5II雖然明訂大法官任期8年,但為了要實施交替任期,因此增5III才讓8位只當4年。 結論:除了92~96年間的那八名倒楣鬼只做了4年的任期外,往後都是8年了。 以上是個人上課聽來的小故事 ^^ 可以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