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增修条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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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09-20 22:48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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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第二项: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届次,个别计算,并不得连任。但并为院长、副院长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第三项:中华民国九十二年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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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andy771027
2013-09-22 00:18
1楼
  
这个当故事听听就好,原则上不会考

那是因为要实施交替任期制--->大法官每四年更换一半的制度

以下画图比较好理解


8名大法官------------92年开始-----4年更换-----96年---------8年更换---------104年
(包含正副院长)

7名大法官------------92年开始---------------8年更换----------100年------------8年更换-------108年

从图中可知,因为要实施交替任期制(必免同时期的大法官都因为很友好判决都一致,导致欠缺公平而设计)
因此从宪法增5II虽然明订大法官任期8年,但为了要实施交替任期,因此增5III才让8位只当4年。

结论:除了92~96年间的那八名倒楣鬼只做了4年的任期外,往后都是8年了。




以上是个人上课听来的小故事 ^^ 可以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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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许轩维
2013-09-22 02:36
2楼
  
下面是引用 dandy771027 于 2013-09-22 00:1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这个当故事听听就好,原则上不会考

那是因为要实施交替任期制--->大法官每四年更换一半的制度

以下画图比较好理解


8名大法官------------92年开始-----4年更换-----96年---------8年更换---------104年
(包含正副院长)

7名大法官------------92年开始---------------8年更换----------100年------------8年更换-------108年

从图中可知,因为要实施交替任期制(必免同时期的大法官都因为很友好判决都一致,导致欠缺公平而设计)
因此从宪法增5II虽然明订大法官任期8年,但为了要实施交替任期,因此增5III才让8位只当4年。

结论:除了92~96年间的那八名倒楣鬼只做了4年的任期外,往后都是8年了。




以上是个人上课听来的小故事 ^^ 可以供您参考~


原来如此
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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