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09-04-02 10:38 发表的 :
不能这样说.
这case里,当母亲的一找到女儿就是开口要钱耶.
你要是女儿,你不会心痛吗?
那母亲一要不到钱,就"告"女儿耶!
案里的女儿是由"慈善机构"养大的.
要是她是由其他家庭养大的话,那她就还有"养父养母"要照顾耶.
而她的养父养母的后半辈子也可能因她的"生母"的介入而少了"扶养"耶.
BTW, "当父母的"对"子女"好也是应该的阿!
只是有人的确过头了......
我的文字里没说谁对谁不对。
我只是就这些回文里看到了「功利主义」的社会里的现象。
提出:「当你心里想着「公不公平时」,就是有着「投资报酬」的想法了。」
那么「认为不公平的人,那就要好好孝顺自已的子女,免得到时被弃养。」的提醒。
至于新闻里的「母女」他们的对话如何,我没亲眼看见。对于记者用记者观念写出来的文章,不评论。
P.S.
如果今天记者写成「母亲上门借点钱,女儿开始数落当年母亲抛弃他的经过,大吼小叫。最后赶她出门。不闻不问」。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