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对于大大你的说法~无法认同~
总统府是一机关没错~有其组织法规亦有其独立预算~
而总统乃其首长,并非亦是行政机关,总统虽代表国家,但其并非具行政机关所为意思表示之行政行为,纵其有意思表示也是代国家行驶于外交国际或统治方式之行为。
至于大大你所言,总统得以依照宪法规定,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这句话是宪法赋予其统治职权行使范围,亦是国家最高首长之权限(国家本为一机关运作,而总统亦是此机关之首长),也许小弟这样讲有误~目的是为了让大大你了解,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仅其职权范围,而其公布之法律具有拘束全国之人民,其因就如国家唯一机关运作,法律命令之公布由首长签署发布,而使人民遵从并知悉。
至于总统府的定位,系为总统行使宪法职权,承办幕僚作业的机关,其机关首长为秘书长,「总统府组织法」第9条规定:「总统府置秘书长一人,特任,承总统之命,综理总统府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
------>总统府是一机关当然无误,但是否为执行行政行为则有待商榷??宪法已明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行政院,如依大大你的见解,总统府之职权并不亚于行政院,然宪法明定有误吗??这正是五权宪制之精神~
行政机关有其该为之行政行为,正如独立机关或行政法人,并不可一概定义为行政机关~
所以小弟之前才说,行政机关的判别,应从法规上解释为妥。
以上小弟看法~还是乱乱说~
PS.总统是总统府的上级机关,亦即「总统」是一个机关,「总统府」也是一个机关。这种上下隶属关系,不仅许多人不了解,即使有些学者、法官及公务员,也都不清楚。
----->这一句话,小弟老百姓也不了解,上下隶属不限于机关之间,机关内部职位亦有此隶属。
大大既然对总统为一机关有如此见解及确信,就如大大所言~
另大大如认为总统是一行政机关,那宪法应该也要修成君主立宪,把行政院当纳入总统府内部单位,五权宪制改总统集权一身。
这也不错~ 两岸统一指日可待~ 开玩笑滴~
不要介意~ 小弟比较喜欢乱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