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0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ii81063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1
[問題討論] 高普考+司特+地特法律類讀書會成員募集~!
我自己會參與兩部分:
第一部分範圍:憲法或行政法或公務員法(公法)
第二部份範圍:犯罪學或刑法或刑事訴訟法(刑事法)


有意願固定討論的請發個訊息給我,我再告訴你在哪線上討論。


[ 此文章被ii810638在2010-06-28 06:42重新編輯 ]


問與答之中,不清楚的觀念,就要繼續追問,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勞永逸。
學習嚴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給所有網友:沉默不語是雙輸,踴躍發表是雙贏。
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2 18:02 |
ii81063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目前還沒什麼人要參與討論~


所以我覺得時間上或內容上可以再做調整~!


例如時間上改為晚上為主,或是內容上如果大家都已有概念的話,我們改以解題研究為主也可。


問與答之中,不清楚的觀念,就要繼續追問,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勞永逸。
學習嚴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給所有網友:沉默不語是雙輸,踴躍發表是雙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3 12:44 |
lexusls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6 鮮花 x3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是有一些概念,但還是沒讀通。
或者你有唸行政法或是刑法方面的技巧或背誦方式可以提供給大家分享。

目前有在工作,也有部分採函授自修,其實會問題多多的~
這是我的見解~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3 22:24 |
ii81063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lexusls 於 2010-06-23 22:2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是有一些概念,但還是沒讀通。
或者你有唸行政法或是刑法方面的技巧或背誦方式可以提供給大家分享。

目前有在工作,也有部分採函授自修,其實會問題多多的~
這是我的見解~ 表情

大大想參與討論嗎?


問與答之中,不清楚的觀念,就要繼續追問,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勞永逸。
學習嚴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給所有網友:沉默不語是雙輸,踴躍發表是雙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6 01:17 |
dom20006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3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願意加入讀書會,可以討論犯罪學與刑法部分


dom200068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6-28 10:2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89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