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70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公開文字罵人打問號就可無罪?
本人被人假借以知識+提問謾罵而向地檢署提告,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居然以尖酸刻薄字眼帶過不起訴.傻眼了?

大家看看我的再議狀
抗議啦~抗議啦~02啦~~502啦~~
如果這一狀再打回來,大概要聲請直接交付審判了~~
記住:1.罵【你是豬】?【你不是人】?【無恥】?隨便你罵,想得到的都冇問題不過記得,打問號即可逍遙法外了.
2.詛咒之他人之詞,是寄託鬼神未知力量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10-04-30 10:04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4-29 15:58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歡迎大家轉貼本文
但再議狀內文禁止引用,只能相關文連結
上法院也有幾次
只有這一次令我 表情
灰心~~02啦~~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4-29 16:04 |
Love_song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國考&法律
推文 x235 鮮花 x6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誇張欸= =

也太扯了一點.....


我PO的資料,只是義務分享。
除了檔案沒辦法下載以外,其他問題不要寫訊息來問我。


我 真 的 很 討 厭 求 檔 文。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10-04-29 17:44 |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台灣的司法,不同法官不同命運,當然,檢察官也一樣......
只能勸版大看開點,人不與狗爭......

至於能否用同樣方式去罵檢察官:「XXX檢察官,我幹你娘?」
小弟猜想,這穩死的......



刑法第125第1項第3款......可以用嗎?成功機率會比中樂透頭彩高嗎表情


[ 此文章被冰咖啡在2010-04-29 18:09重新編輯 ]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29 17:56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現在職業是:無業遊民
有的是時間
樓上的哥哥
你可能沒看到我的再議狀http://tw.myblog.yah...2191219
今天已擲出去了
寫的應該不算好
不過,該寫應該有點到
我真想上網賣不起訴處理書 表情 表情 表情
有人會買嗎?? 表情 表情











今早部落格文章消失了,已補上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10-04-30 10:13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4-29 18:36 |
leochen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06 鮮花 x474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12191219 於 2010-04-29 15:58 發表的 公開文字罵人打問號就可無罪?: 到引言文
記住:1.罵【你是豬】?【你不是人】?【無恥】?隨便你罵,想得到的都冇問題不過記得,打問號即可逍遙法外了.
罵我這些,我會"無所謂",因為我是不是豬...? 別人一看,就知道,甚至是 "想也知道".
2.詛咒之他人之詞,是寄託鬼神未知力量者也無罪啦?????
【你不得好死】、【你死後下地獄】、【你禍延子孫】、甚至【你絕子絕孫】??????
要是有人這樣對我,雖然我會生氣,但那只是對方情緒性發言,無"傷"啦.

人與人之間,往往會有摩擦,"謾罵"應該算是一種"宣洩的管道".
雖然不是"很好"的一種發洩方法,但總比"暴力相向"好.
所以,我並不支持"用法律處罰 吵架".

而且,對方已用"?",那只表示"質疑"......


[ 此文章被leochen在2010-04-29 19:04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4-29 18:58 |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10-04-29 18:5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罵我這些,我會"無所謂",因為我是不是豬...? 別人一看,就知道,甚至是 "想也知道".

要是有人這樣對我,雖然我會生氣,但那只是對方情緒性發言,無"傷"啦.

人與人之間,往往會有摩擦,"謾罵"應該算是一種"宣洩的管道".
雖然不是"很好"的一種發洩方法,但總比"暴力相向"好.
所以,我並不支持"用法律處罰 吵架".

而且,對方已用"?",那只表示"質疑"......

中文跟英文一樣,並非句子後頭加上「?」就代表是疑問句。

例如最常見的五字國罵:
XX娘X歪→「XX娘X歪」有這種用法嗎?

「我告訴各位,她非常賤,簡直是潘金蓮再世,喜歡到處勾引男人,連自己姊妹的老公都不放過。更誇張的是,她還跟親戚中長輩搞亂倫!」

                    ↓

「我告訴各位,她非常賤簡直是潘金蓮再世喜歡到處勾引男人連自己姊妹的老公都不放過更誇張的是,她還跟親戚中長輩搞亂倫

表情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29 19:48 |
寒窗問拾得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9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10-04-29 19:4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中文跟英文一樣,並非句子後頭加上「?」就代表是疑問句。


同意,也有可能是中文不好表情


時間,在書本裡過得特別快!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4-29 23:51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上哥哥們講的各有道理
試想現在的網路世界真有如此嗎~
現實有如此嗎~
如果大家一直朝這方向走
我們的世界將來將變想要的世界
表情 表情


為此我也留下一首不算詩的詩,獻給不知道什麼人的人??
表情表情
$$$$$$$$$$$$$$$$
用你認為無罪.無責的語言
化為你熟悉的各種文字
獻上我最大的祝福?
你的想像有多大?
祝福就有多大?
你的過去世我來不及祝福?
現在及將來世
祝你嗎?幸福啦?
永遠幸福啦?
一輩子都幸福啦?
永生永世幸福啦?
$$$$$$$$$$$$$$$$$$$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10-04-30 10:0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4-30 07:5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10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