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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1979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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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roger_819 于 2010-02-03 10:0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哈哈哈~~~~~~表情 表情 表情    真好笑呀 ~~~呵呵呵~~~表情 表情 表情
                       1.   其实废除死刑是应该做的但是要有配套>>>>改为永久拘禁并且强制劳动终身不得假释<<<不就得了(让它活受罪才好)
                      
.......
善良老百姓就是太善良了,而且没有发声管道
才会让人权团体一步步地得寸进尺、软土深掘
现在先说要改成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未来肯定说不得假释太不人道了
于是说要有严格谨慎的假释审查制度让凶手有重见天日的机会

问题是现在太多假释犯出来又继续犯案
请问他们哪一个不是经过所谓「严谨的审查」才假释的
现在的假释都已经这么不牢靠了
还要善良老百姓相信未来审查会有多严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7 12:36 |
sdy-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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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也持反对意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7 13:31 |
天狼星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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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支持废死刑的人
有哪一个人会在论诉中提到受害人家属?
还不是在争论中 才会想到有受害人家属这回事
不尊重他人人权者   没资格谈人权
这句话套在死刑犯上 也是恰到好处
在一个不平等的状态下 所提出的论诉
根本说服不了人
说实在的 台湾现在也没有废除死刑
该签的就签一签 该做的就做一做
不要东扯西扯 那么多
搞的好像 台湾已经废除死刑一样
前法务部长 还在公开场合说
他绝对不签死刑令
这算违法乱纪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7 15:55 |
acad1979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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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jayliu31 于 2010-02-02 13:2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杀人要偿命

杀动物吃动物的人
要不要也偿命?
对,你不知道吗,吃的太多,在「功德」银行里透支太多
等于下辈子要给它吃才能还债

吃它半斤,还它八两的道理,应该是最公平的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7 16:01 |
threemao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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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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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阿
台湾的治安又还不是很好
尤其是台中
如果这些人因为废除死刑心存侥幸
那治安只会一直坏下去
受害者也只会一直活在阴影下
虽然说可以判无期徒刑
可是关个几年假释还是出来了
更何况监狱还有爆满的危机...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4 楼] From:台湾中嘉宽频 | Posted:2010-03-27 17:04 |
忘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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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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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threemao51 于 2010-03-27 17:0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不赞成阿
台湾的治安又还不是很好
尤其是台中
如果这些人因为废除死刑心存侥幸
那治安只会一直坏下去
受害者也只会一直活在阴影下
虽然说可以判无期徒刑
可是关个几年假释还是出来了
更何况监狱还有爆满的危机... ==


表情台湾的治安有每况愈下的感觉!以监狱人满为患的情况来看~~若跟其他所有的国家相之比较的话==)勉强算中等吧^ ^

表情台中的治安?表情几乎都稳坐台湾榜首^ ^~)每次发生重大的枪击案命案(黑道互相撕杀)~几乎都是在台中

表情我没有轻视台中的意思唷!~请住在台中的大大门见谅!


梦醒红尘已成空~千江月里孤影踪 ~浮云轻过天地意~华发如雪愁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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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8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8 08:47 |
Fay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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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议题,似乎也牵扯出 现在法政体治上的问题~
要讨论的空间真的很多~~
只怕案例可能会多到用人的一生去研究也不能做到尽善尽美~总还是有例外中的例外,中的再例外~~~~唉

劳动制,对我而言只是在「做运动」~
还不是所谓的「负责任」

至于关在监狱里的重刑犯,应该要像「下地狱」一样

死刑犯知道判死行后而吓到腿软,这是「一定要的」~不过,比起某些被害人高到破百的腿软指数就不算什么了… 唉~讲的太委婉,怕那些犯人是不会反省的…



其实会发现,大部份的罪犯心理都是心中有「病」,若斩草不除根,很容易春风吹又生……并没有达到「教化、警剔」的效用。
要教世人不要凡事都要靠杀人或其它不智的行为来解决事情比较快。

「失去自由」会不会是一种有用的处罚或警剔,则是弹性应用~
若关着他没有任何警惕作用,我会换另一种方式来处置,到「有用」为止~~

或者就别关了~~
省的浪费空间、时间和金钱去盖那种东西,把监狱拆了~~

采扣分方式来教育他~
每个人都有100分的分数可以扣
扣光了就是死刑一条路,或其他「比死更有意义」的替代方案~总之不会让他脑袋空空的只是做做手工纸袋,会好好的教育一番~~

这种方式不谨是作为赫阻效用,并且让人学习思考~如何解决面前的难题,不要因为一时的气不过或脑残而做了无法弥补的错事… (有些错的太离谱,当然就是一次扣掉100分。)
还是会留下一些牢房,是预防某些犯人当下太激动,回去「报复」,所以暂时关住,期间会让他上一堂「震撼教育」的课程(让他深刻体认做出不智行为的后果会是什么),让他失去报复的心态,再来上第二堂课「如何处理目前案件」的课(让他了解还有其它方法可以解决,帮助他脱离「心病」)~

如果没有立即「报复」的疑虑,只要到法庭或其他机关(例:警察局)扣扣分,再听一听该要「负责任」的补偿事项(例:金钱补偿),回去办一办就可以了。用不着关在监狱里~ 但是,不要高兴的太早:
请记住!你只有100分可以扣,扣光了,后果自行负责~~

相信对那些「累犯」而言~会有警剔效用。(第二次又犯同样的错,扣的分数会更重,一次比一次重,扣完为止~)等到分数扣到只剩1、2分,不用到那么低,10分就很低了,相信他会「好好反省」的~

不谨替大家的荷包省下许多钱,也省了许多土地空间,和执法人员的时间~
又达到让罪犯产生警剔的效用!
一举数得~

ps:前面虽然我有提过,不过我再提一次,扣完100分后,不一定就是判死刑。[就让罪犯选择,看他想死,还是想下地狱(不轻松补偿之路的开始)。甚至有些罪犯连选择的资格都没有~]

就说到这儿了…唉~
相信以上「扣分制方案」的概念仍有漏洞,欢迎各位大大口诛笔伐~~~~


总而言之,我认为一个好的法政体治,不谨只是规定一些处罚事项,更要做一些真正有「教化」功能的体制~达到「预防」的效果~~(当然预防的方法还有很多可多重应用,像是经济的改善,人格的教育等等)预防的效果若做的好,相信犯罪率应会下降许多~虽不完美,但已尽力做到防范的目的~

预防胜于治疗」这句刚好就可以拿来套用我的意思~~



ps:顺便提一件事,最近看新闻,报导说王清峰认为东方人就是无法跳脱传统的思想,才会没办法接受「人权」的前卫思想…
其实我可以建议王清峰更「反传统」的方法~相信她一定觉的更「前卫」~~
我建议让「好人」通通死光光,让「坏人」留着~我这种提案超反传统的~~就像她(好人)想替死刑犯(坏人)下地狱是一样的道理。这就是我替她量身订做的「反传统」提案~ 一定很合她的味口~

「死刑」背后的意义是什么?
对社会的影响又是什么?
不要只看他被判死刑「很可怜」,就把死刑给废除掉,以为这样对社会很好。
想要社会给你机会活着,那也要看你自己有没有给你自己机会好好反省!!
不要整天只想脱罪!
虽然王清峰「负责」的方法很愚笨,但至少比那些「当事者」(死刑犯)有责任心、有骨气多了!这就是负责任的「态度」!了解了吗?
如果连基本负责的态度都感觉不到,那就不能怪社会不给你机会,不给你机会的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已!!


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教导世人做人的道理
而不是只教人如何学习原谅~ 一直原谅对那些犯人真的是为他们好吗?
对社会真的是好事吗?
我想,应该要怎么做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方法,更是王清峰要好好想想的议题。


太多事可写,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了~哈
天天开心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8 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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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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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天狼星 于 2010-03-27 15:5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现在支持废死刑的人
有哪一个人会在论诉中提到受害人家属?
还不是在争论中 才会想到有受害人家属这回事
不尊重他人人权者   没资格谈人权
这句话套在死刑犯上 也是恰到好处
在一个不平等的状态下 所提出的论诉
根本说服不了人
说实在的 台湾现在也没有废除死刑
该签的就签一签 该做的就做一做
不要东扯西扯 那么多
搞的好像 台湾已经废除死刑一样
前法务部长 还在公开场合说
他绝对不签死刑令
这算违法乱纪吗?



算违法乱纪与否看你从什么角度切入啰^^

如果从自然法的角度切入~恶法非法 前法务部长"面对他所谓的恶法"自然无须签执行令

但从下位阶的"依法行政"来看 确实不执行是违反法律的!!

但问题是1. 恶法就不是法? 2.法是不是恶法?

恶法是不是法从经验主义来看,认为理性主义所相信的本质或人权是理想的但是存在漏洞的
所以实证法的学者就会偏向依法行政...而认为恶法亦法且胜过无法的状态

自于是不是恶法?
从犯罪学的角度来看现多采犯罪预防理论 已不采应报(报应)理论
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则留待所有公民意志的形成了!


Once the familiar turns change, it’s never quite the same again.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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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8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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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10-02-03 16:2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保护被害人"与"处罚加害人"都很重要.

但,当两者有冲突时,应该以"保护被害人"为优先.
不要为了"处罚加害人"而使得"被害人"受到进一步的伤害才是.
"废不废死刑"不是重点,所谓的"唯一死刑"才是首先值得检讨与修法的.

废死刑的主要目的,除了"杜绝加害人进一步地加害被害人"外,
主要是要避免"冤狱时会造成无法弥补的错误".
而且,一些穷凶恶极的人往往是"神经迟钝(不怕痛)"的人,
同样的处罚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搔痒"而已.
但,要是"冤狱",罚错人了,岂不......
所以,用"极刑"代替"死刑"并非是最好的选择.


经过数次大法官解释宣告唯一死刑]违宪以后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000年上台后宣布废除死刑作为既定政策...

直至2006年4月25日唯一死刑已经全面修法啰表情

所以问题点在于
1.为甚么人团要主张废死为什么国际上存有特赦组织和废死联盟?

2.宪法第15条的生命权能够以宪法23条比例原则剥夺吗?
(前提是:请理性的看待/不要说他们不是人之类的....)

3.不相信司法的公正或正确性,却愿意接受死刑判决吗?(如果是你我或我们的家人刚好在命案现场被警察逮捕呢?无辜的呢?)
(前提是:不讨论陈进兴等等有现场目击证人的案件)

4.若维持死刑制度,是否应有全辩护制度呢?
(若没有律师于诉讼上的协助,落实检辩当事人平等与以程序上的保障,如何能确保我们不是下一个被执行死刑的人呢?)

5.若维持死刑制度,法院于审理时,是否程序特别化呢?
(评议人数的提高/各审合议庭法官人数的提申..等)

6.若维持死刑,正义是否回复正义原形呢?亦即,社会是否已回复到没有发生前的状态呢?

7.若废除死刑,是否有替代的方式?


Once the familiar turns change, it’s never quite the same again.
献花 x1 回到顶端 [8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2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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