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2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hihhsueh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5 鮮花 x30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疾病] 如何預防中風再發 -- 談高血脂的治療
【來源出處】 http://tw.health.yahoo.com...3vziv.html

  ⊙(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中風是指突發性腦部血管病變引起許多神經學症狀,一般可將中風分為梗塞性及出血性兩種,前者是指腦部血管阻塞造成血流不足,後者則是因為腦血管破裂、血塊壓迫腦組織。中風往往造成病患肢體殘障,且存活者也有很高的比例再次發生中風,而造成更嚴重的障礙,進而讓家庭、社會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如何預防中風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血脂包括膽固醇、三酸甘油酯及磷脂質。這些血脂皆為脂溶性,必需與血漿蛋白結合成脂蛋白,才可藉由血液運輸至身體各部份。血中大部份的膽固醇是由低密度脂蛋白攜帶,由肝臟帶到週邊組織,當體內有過多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ow density lipoprotein-cholesterol, 縮寫為LDL-C);即俗稱的壞的膽固醇,它會積聚在血管壁上,長期的淤積,會使血管狹窄甚至阻塞血管,使得流到重要器官的血流不足,因此造成細胞缺氧而壞死。如果阻塞發生在冠狀動脈,就會心肌梗塞,如果阻塞發生在腦血管,就會引起梗塞性中風。 一般成人在評估膽固醇的水平時,首先應抽血檢驗血中的總膽固醇數值,理想的水平應介於160到200毫克/100cc之間。但是對於曾經發生過梗塞性中風的病患,只測量總膽固醇數值是不夠的,需要有全套的血脂檢驗。因為目前國際上對梗塞性中風的血脂目標是將LDL-C控制在100以下,因此必須要再進一步區分總膽固醇內好的(高密度)及壞的(低密度)所佔的比例,此時就要有全套的血脂檢驗才能得知。 控制膽固醇在理想水平應包括適當的飲食、控制體重及適當的運動。其中以飲食最重要,美國心臟學會建議從脂肪食物攝取的熱量,不能超過每日總熱量的30%,且每日膽固醇攝取應少於300毫克。如果以非藥物方式仍無法達到控制目標,這時就需要輔以藥物來控制。 降血脂藥物能有效的降低膽固醇,國外許多大型的研究證實長期使用降血脂藥物可以預防心血管疾病的發生。目前健保對於梗塞性中風病患使用降血脂藥物的時機是LDL-C數值在130以上或是總膽固醇數值大於200,就可以使用。本院腦梗塞病患其總膽固醇平均為208,有半數以上符合健保降血脂藥物使用的規範,但實際上接受到此類藥物的病患並不多,即使病患使用降血脂藥物,能將LDL-C控制在目標值100以下的比例也相當少。如何降低膽固醇還需要病患與醫師一起來努力。 一項在英國的大型研究發現:在已經發生過腦梗塞或心肌梗塞的病患,即使總膽固醇不高,在理想水平時(<200),長期給予降血脂藥物,也可以減少日後發生血管阻塞,因為這一類藥物除了降血脂功能外,還有抗發炎以及阻礙動脈硬化進展等其它功能,被稱之為新的阿斯匹靈,在未來將會被廣泛使用。由於降血脂藥品價格昂貴,短期內健保還無法全面開放,但是積極控制血脂將會是未來梗塞性中風預防的趨勢。 相對於膽固醇過高易導致腦梗塞,研究顯示膽固醇太低可能與出血性中風有關。雖然出血性中風只佔所有中風的兩成,但是它卻比梗塞性中風有更高的致死率,造成的障礙也更厲害。本院腦出血個案總膽固醇平均為173,其中約有四成總膽固醇太低(小於160),而在腦梗塞病患只有13%總膽固醇太低。腦出血患者除非膽固醇很高,通常並不須要服用降血脂藥物。 為了預防中風再發,平時要多注意血壓、血糖的控制,一定要禁煙,並且養成運動的習慣。病患一定要知道自己中風的型態,是梗塞性還是出血性。對於腦梗塞病患,為了要達到理想的膽固醇水平,必須要減少膽固醇的攝取,並且要定期提醒醫師給予抽血檢查,最好要有完整的血脂檢驗,才能知道自己的LDL-C數值並加以記錄,若未達理想目標,醫師應給予衛教及飲食建議,並考慮加上藥物治療來積極控制血脂,來預防中風的發生。 ﹝資料來源:春暉醫星球﹞

【心得感想】

平日飲食就要特別注意,無論是血脂是否在標準值範圍內
吃得好不如吃得健康,還要有規律的運動及生活,才是防治疾病找上門的好方法



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永不相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2-04 15:2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59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