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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县网咖生存战
10月15日在北县议会所通过的资讯休闲业(网咖)三读通过,令台北县网咖整个动起来。尤其面对[烟害防制法]第15条规定,98年1月11日起,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烟。该法案成为压垮北县网咖业者的最后一根稻草!

另一种隐忧,万一地方自治法推的不错,延伸成中央法规就要改标题:全台网咖生存战。对噜!电子竞技已经是国际赛事。难道些代表国家的选手都要满18.而且不用训练都自然就可以成为职业选手?

转载(游戏基地-网咖甘苦谈 讨论板)

陈情台北县三读通过『资讯休闲业管理自治条例』连署书

2008年10月15日在北县议会所通过的资讯休闲业(网咖)三读通过的条文重点如下:
1.未满18岁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含监护人家长陪同也不行)-罚款3万~10万
2.需有“未满18岁禁止进入”标示语贴在明显位置-罚款6千~3万
3.监视器录影存档需存3个月-罚款6千~3万
4.消费者在网咖里浏览色情、赌博网站-罚款6千~3万
5.高中职(含)以下距离400公尺、地下室禁止营业、主要出入口面对巷道8米宽。
6.无照营业(营业登记证上未有『资讯休闲服务业』营业项目)-罚款3万~10万

说明:
       我们非常认同县府官员保护青少年的动机,对于北县议员们辛苦认真的审核法案也给与高度的肯定与鼓励。其实我们网咖业者非常愿意配合实施在网路上面「防赌与防色」的规范,就算未满18岁的青少年受到诱惑,业者也可以自行限制或管理。再者,青少年活动力旺盛,政府相关单位是否应该采取的态度是积极辅导业者与管理,进而导正网咖在社会上的观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算青少年没有网咖可以去,举凡飙车、泡夜店、开轰趴、吸毒等等,我们也不希望是青少年接下来的选择。
       网咖比照游艺场,禁止未满18岁进入,游艺场有经营赌博电玩,网咖是提供上网,并非赌博色情相关行业,希望相关单位不要以「网咖就是电动游乐场」比照办理。
       对于家中有就学的青少年交作业或是查找资料,却没有能力负担购买电脑与上网费用的家庭要何去何从,似乎并没有顾及到这些弱势团体的心声。
       未满18岁的青少年,我们非常愿意遵行「青少年保护法」,依据不同年龄分层来做限制跟管理;比照台北市网咖的自治条例,也是分为15岁以下须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始可进入,15-18岁于晚间十点至隔日早上八点不得进入,北县首开全台湾省未满18岁全天候不得进入网咖,在此经济不景气的同时,大大扼杀了北县网咖业者的生存空间。
       网咖对于『未满18岁禁止进入』所面临的是生存危机,现在的网咖业者在大环境不景气与诸多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明年2009年1月11日的烟害防制法等等),生存大大不易,假使网咖从目前328家锐减一半,所带来的问题,跟网咖上下游产业相关的互动,整个资讯产业面会大受影响。举例来说:
      1.网咖员工面临失业的问题(失业率屡创新高)。一家店失业五个人,就会有五个家庭没有经济来源或是经济来源短缺的问题。
      2.游戏产业(智冠、游戏橘子、华义、雷爵等游戏公司)与电脑硬体供应商(华硕、技嘉等等)和网咖合作或买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消失。
      3.ISP业者(中华电信、网达、松岗等等)营收下滑。
      4.网咖系统商(游戏阜、蓝语、魔法家族、依摩尔等等)没落。
      5.点数卡通路商(捷达威、大卡司、IO game 等等)没有对象可以销售。

如果,您是身为北县的网咖业者,或是您正在网咖工作,或者您是外县市的网咖业者、游戏公司、系统商、电脑硬体供应商、ISP业者、通路商等,您认为通过此条例不只会扼杀北县网咖业者的生存空间,还对整条资讯产业的上下游产生巨大的连锁效应,请在下方签下您的连署,希望在大家共同连署之下,我们会把连署书拿给北县经发局与台北县议会,请他们提出复议案,北县网咖公会会提出符合现况的版本,争取网咖基本的生存权,最后,非常感谢各位的支持,本公会一定会坚持立场,陈情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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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九十七年 月 日


[ 此文章被Fielding在2008-11-01 22:44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1-01 04:37 |
柴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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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满18岁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含监护人家长陪同也不行)-罚款3万~10万。"

如果在台南 ,

会很多业者被罚大钱 =w=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1-01 13:27 |
toto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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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烟。该法案成为压垮北县网咖业者的最后一根稻草!......

果然是玩真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香港 | Posted:2008-11-01 14:40 |
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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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愈来愈没自由了!
所有的事情都被别人限定死了,我们只是机器人。
那些官员根本不知道那些是对人民有益的,甚至是不影响他人的。
个人觉的,有些法制限制的太超过了。
比如,抽烟。
分个禁烟和吸烟区,严格隔开就行了。
若是店里有烟味,不喜欢烟味的人自然就不会来消费了。
小孩子不上网玩游戏,不然要去那玩啊!
不可能整天死读书吧!况且现在读书有用吗?难不成学来毒害全世界(这才叫学以致用,可惜我不敢做 表情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1-01 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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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没有网咖可以去,可以选择飙车、泡夜店、开轰趴、吸毒等等。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1-01 22:45 |
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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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Fielding于2008-11-01 22:45发表的 :
青少年没有网咖可以去,可以选择飙车、泡夜店、开轰趴、吸毒等等。 表情
还可以看全民最大党 表情

参加施主席的轰趴 =w=

我以前在补习班附近的网咖看到越来越多的小孩子

而且都国小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1-02 15:41 |
ff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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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越改越严!
话说国中时
网咖最兴盛时那时读的学校附近有8间
现在剩3间
现在偶而才会去
也没像以前那样要等位置
价格更是便宜


逃避不一定躲得过,面对不一定最难受,
孤单不一定不快乐,得到不一定能长久,
失去不一定不再有,转身不一定最软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1-03 19:20 |
tmw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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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艸乐于2008-11-01 19:30(3楼)发表的 :
只能说,愈来愈没自由了!
所有的事情都被别人限定死了,我们只是机器人。
那些官员根本不知道那些是对人民有益的,甚至是不影响他人的。
个人觉的,有些法制限制的太超过了。
比如,抽烟。
分个禁烟和吸烟区,严格隔开就行了。
若是店里有烟味,不喜欢烟味的人自然就不会来消费了。
小孩子不上网玩游戏,不然要去那玩啊!
不可能整天死读书吧!况且现在读书有用吗?难不成学来毒害全世界(这才叫学以致用,可惜我不敢做 表情 )。


我个人是蛮认同这位大大说法的
虽然我个人也知道网咖可能是聚集一些是非之处
不过我觉得这是选择性的
有些人愿意就会去
不愿意就会不去
我觉得法规只是约束他们原本没有约束到的方面
没想过这样子的规定只会延伸出其他更多的反弹和问题
考虑不够全面
帮助没有更多
有点过份。

难道开网咖的人就不是人了吗?
他们也要吃饭也要活啊表情


- 我们的文字都泄露了寂寞,所以在网上的众多游魂之中,我们找出了彼此。 - 梅式调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2-01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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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跑去台中车站那边逛 逛到最后想找个网咖消消时间 没想到 ....
车站附近的 网咖怎都找不到@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2-11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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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网咖业者的寿命
应该会有一堆被这波风暴提早结束了
青少年何处去??
社会问题政府应该要关注点吧!!
真是难过的一年...... 表情


*§ BLUES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1-07 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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