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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小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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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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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请问辈分不相同和辈分不相当怎么分丫......
因为被搞的一团乱...只好请问版上大大,可有什么清楚明了快速的分辨方法吗@@


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条近亲结婚限制
中的第3项 
三、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以内,辈分不相同者。



民法1073-1的第3项

下列亲属不得收养为养子女:
三、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及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以内,辈分不相当者。

=================================================
请问第3项中指的辈分不相同,和辈分不相当指的是同一种判别标准吗??这两种又要怎么去分别勒????
 
有大大可以举例吗????好乱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8-10-03 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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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一样

但是
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条
旁系姻亲禁婚限制之"辈分不相同"
意思是只要辈分相同即可结婚
例如A为B之婶婶(旁系姻亲)亦为C之阿姨
BC即辈分相同


民法1073-1"辈分不相当"
简单说
"伯公"与"侄孙"不能因收养而成为养父子~"辈分不相当"

"伯父"与"侄子"则能因收养而成为养父子~"辈分相当"



侄子50岁 叔父20岁(早期农业社会常见)
亦不能由侄子收养叔父~"辈分不相当"


粗浅见解供参
表情


不行~作废~驳回
放肆~无理~大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 | Posted:2008-10-03 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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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那么一点懂
却又不是很确定懂
有没有再简单一点的说明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8-10-19 2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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