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898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hare66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借補習班的錄音檔跟交換錄音檔
借補習班的錄音檔  跟交換錄音檔
哪種可能會有刑責?還是兩種都有?我有問人..給的答案是 兩種都有
因為看到很多人都會在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share666在2008-08-27 11:4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8-26 23:08 |
c890205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8 鮮花 x3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最安心也最簡單的解決之道,直接拿這個問題問輔導員或分班主任,基本上是他們說可以就可以,就算他們說錯了,至少補習班也不會直接怪罪到你。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9-09 00:07 |
天長地久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沒有經過授權的行為很可能一不小心誤觸著作權法等
各位小心為上, 以免後悔來不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 | Posted:2008-09-15 17:59 |
loveyu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個問題我也很疑惑
我也有企圖在網路上搜尋
大家回答都很不一
有人說只要不是賣就可以
有的人又說只要不是正版去交換就不可以
就算是錄音亦同
讓我真的很疑惑
不知道有沒有了解的大大
可以給個確定答案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9-17 15:15 |
zokai0218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一個補習班的老師說
如果是自已購買的好像就沒差 但不能買賣拷備的
如果是錄音的就不行販賣 算是侵權 就像2樓大大說的


一生一愛一瓢飲 也是疏狂也任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9-17 17:11 |
準國考生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具補習班的說法~換或是賣都不可!

因為他希望你直接去買函授....所以

結論是~不行喔!




改變自己的一生,需要多大的勇氣??

答案是.....無解!!!

但是,改變他人的一生~卻只需要一瞬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10-05 22:51 |
s882714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看完以上大大的意見 我也是認為這件是觸犯智慧財產法
只是 可大可小 因為補習班以及學校也有人拿錄音筆去陪上課
學校跟老師也沒說什麼 只是補習班是以賺錢為導向 希望你去看綠影帶班 有繳補習費的人才可看
而事實上卻也是法律允許補習班這樣做 只是 既然上補習班時老師沒反對
只要不公開販售   自用其途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是補習班的綠影帶盜拷是犯法的
同理聲音也是 智慧財產法上有規定 所以

依法不可以 但是 你只能用於限於己用且不危害補習班的利益為前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06 02:3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186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