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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2008国际兰雨节摄影比赛  (97年9月5日 截止收件)
【比赛资讯】

活动网址: http://tw.myblog.yahoo.com/yilan-photogra...&prev=733&next=690
截止收件: 97年9月5日
个人评等:

【比赛详情】

◆主   旨:藉由举办2008国际兰雨节期间,邀请全国民众合家游玩山明水秀的宜兰,并透过镜头取景及
      拍摄2008国际兰雨节各项精彩的系列活动,以记录及保存最美好的回忆
◆主办单位:宜兰县政府   ◆承办单位:宜兰县政府文化局   ◆协办单位:宜兰县摄影学会
◆参赛资格:凡爱好摄影者,均欢迎参加
◆摄影主题:参赛作品只限于拍摄「2008国际兰雨节」三个园区(武荖坑冒险园区、冬山河亲水公园梦幻
      园区及头城海洋文化园区)之各项系列活动,展品如涉及着作权不列入比赛范畴
◆拍摄时限:2008国际兰雨节活动期间(97年7月12日至97年8月24日)
◆作品规格:
A--彩色135或120规格以上之正负片拍摄,冲印成8×12吋光面照片或依片比例宽边不超过8吋之照片,
  作品不得装裱、加色、格放、白边、电脑合成、彩绘
B--数位作品请以600万画数以上相机拍摄,原始档案大小为2000×3000dpi以上规格之JPG(fine、
  high quality)或TIFF档,不得插点加大档案, 不得制作影像合成照片,并请输出8×12吋彩色光
  面照片或依片比例宽边不超过8吋之照片参赛
C--得奖作品经主办单位通知后,其作品数位档一律烧制成光碟片(如系使用传统相机拍摄者须先转成
  数位档,再烧制成光碟片)后寄给主办单位,但如系使用传统相机拍摄者,须同时请补附原稿底片
  (正片或负片)
◆收件日期:自97年7月12日起至97年9月5日止。邮递送件者,以邮戳为凭;亲自送件者,应于周一至周
      五(上午08:00~12:00及下午01:30~05:30)送至收件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点:
 一、http://tw.rd.yahoo.com/referur...e/maps/*[url]宜兰市复兴路二段101号[/url](宜兰县政府文化局视觉艺术科收)
 二、http://tw.rd.yahoo.com/referur...e/maps/*[url]宜兰县罗东镇仓前路105号[/url](宜兰县摄影学会会务中心收)
    ※信封上请注明参加「2008国际兰雨节~宜兰劲水摄影比赛」字样
◆参赛规则:
 一、金、银、铜奖项,每位限得一件,凡经评审得奖确定之作品,不得要求退件
 二、得奖作品应交付原作底片或数位档案审核(底片概不退件),审核无误后,方予给奖。凡原稿底片
   或档案未交寄者,丧失得奖资格,奖位依序递补,得奖之作品主办单位仍有使用权
 三、得奖作品之着作财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依着作权法有重制、公开展示及不限时间、次数
   、方式使用之权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作品着作权已被买断者请勿参赛,并严禁盗用他人作品参赛,若盗用抄袭不实及违反着作权者,除
   自负法律责任,并与本主办单位无关外;如涉司法争讼,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对本单位所受之一切
   损害赔偿须负全部责任,并取消得奖资格,奖金及奖状一并缴回
 五、参赛之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灾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损失,主办单位恕不负赔偿之责
 六、参赛之作品不得冒名、影像合成、电脑大量修色等,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七、得奖奖金均须依中华民国所得税法扣缴所得税
 八、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九、凡参赛者即视同承认简章之各项规定,若未尽之事项,本单位得补充之
◆奖项及名额:
金牌-名额1名,奖牌1面,奖金3万元
银牌-名额1名,奖牌1面,奖金2万元
铜牌-名额1名,奖牌1面,奖金1万元
优选-名额30名,奖牌1面,奖金2仟元
佳作-名额100名,奖状1幅
◆洽询方式:
一、活动网址:宜兰县政府全球资讯网(http://www.e-land.gov.tw/
        宜兰县政府文化局网站(http://www.ilccb.gov.tw/
        宜兰县摄影学会(http://tw.myblog.yahoo.c...hotography
二、联络电话:宜兰县政府文化局视觉艺术科林先生(上班时间联络电话:03-9322440转401)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随时修正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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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50 (by aa) | 理由: 发表奖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8-04 0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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