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41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c33315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心得分享] 竊盜罪
一、保護法益之爭議
甲說:竊盜罪所要保護的法益,乃物之所有權與非所有權人對特定物的持有權。所謂持有,乃指對物所具有的事實上的管領、支配關係。對於這種支配關係狀態維持的利益,也是竊盜罪所要保護的對象。因此,不管被害人對於物是否是合法持有,並不影響竊盜罪之成立。
乙說:竊盜罪所要保護的法益,就是所有權。至於持有權的破壞,僅是侵害所有的一種態樣。因為所有權在實際上的效用,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處分。這些利益被侵害,就可以用竊盜罪處理。
二、竊盜罪與侵占罪之區別
竊盜罪與侵占罪從結構邏輯來看,是不能並存的兩種行為態樣。竊盜罪之成立﹐需要有「持有管領關係的破壞」,而侵占罪則不存在「持有管領關係破壞」的問題,因為侵佔罪的行為人以「對物已具有持有關係」為前提。因而,從邏輯上而言,侵占罪所要保護的法益只有本人對物的所有權﹐而不包括持有權。


[ 此文章被kc333151在2008-04-01 20:55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3-30 10:29 |
kc33315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第一節 概說
壹、關於財產法益保護之刑法條文及體系編排
貳、財產法益之概念刑法上關於財產法益之保護,可以大致分為兩大類
一、對於個別財產的保護:
亦即對於特定物的所有權之保護,最典型的犯罪形態就是竊盜、搶奪、強盜、侵占、毀損罪。此乃著重對財產本身之保護,不管價值如何。
二、對於整體財產的保護-例如詐欺、重利罪、背信罪,或法條中載明「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之情形,例如恐嚇得利罪或強盜得利罪。此乃著重財產的交換價值之保護。亦即犯罪將使被害人財產價值的總和減損。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3-30 10:36 |
zong16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大貼的東西下載後是不完整的無法開啟   表情 表情 表情
請重貼否則請還我錢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3-30 11:20 |
kc33315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只整理第八章刑法320條而已。沒有不完整。
有關刑法竊盜罪相關的筆記。
資料完整,解決所有竊盜罪問題。只有竊盜罪而已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3-30 15:05 |
jesscomemall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五塊 好貴喔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3-30 17:40 |
kc33315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反應太貴
另有:

[國考公職]精彩刑法四題解題   (2塊)
[國考公職]刑法總則 (5塊).....79頁A4
[國考公職]精選刑法練習考題44題 (免費)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3-30 19:34 |
jason669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APNIC | Posted:2008-03-31 18:24 |
zong16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大的標題就是----[資料交換] 甘添貴教授刑法上課講義第八章 侵害財產法益之犯罪
標題下再以內容說明加限制即有違反消保法
而且內容之限制也可解釋為--有關刑法竊盜罪相關的部分---資料完整--解決所有竊盜罪問題
其他侵害財產法益之犯罪部分---亦有說明----不是嗎 表情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3-31 23:4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022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