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15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韓諾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大師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棒球][轉貼] [亞錦賽] 打線缺「基助」 亞錦賽告急
轉貼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1/78/ngsy.html

中華棒協昨天收到水手、阪神球團正式來函,表示陳鏞基、林威助不克參加亞錦賽,台灣隊少了兩名主力打者,戰力將受到影響。


水手隊陳鏞基今年球季接受肩膀手術治療,傷後復出的第一項比賽是亞歷桑那秋季聯盟,昨天第11場出賽,單場3安打、3分打點,火力搶眼,累積打擊率4成25,擠進聯盟第2名,傷勢似乎已沒有太大問題。


養傷為由 球團不放人


不過,水手為了安全起見,避免陳鏞基舊傷再犯,基於保護他的理由,婉拒棒協徵召。


林威助的狀況相同,他的右肩傷勢一直沒完全改善,阪神隊秋訓也無法參加,監督岡田彰布日前甚至表示,林威助的傷勢頗嚴重,明年球季能否如期參加,都是未知數,希望他徹底休息。


中華棒協秘書長林宗成表示,林威助的情況可以預期,但陳鏞基則讓協會感到意外,推測應是水手隊不希望陳鏞基再受傷。


林宗成說,兩名球員無法參加亞錦賽,對國家隊戰力一定有影響,而且他們是球隊的攻擊重心,如果代表隊在亞錦賽沒能奪冠,明年必須打8強戰,棒協也會再與兩球團協調,希望還能順利徵召到他們。

世界杯棒球賽再4天就開打,中華隊正利用熱身賽調整隊型,期待6日對義大利開幕戰打出好采頭,對總教練郭泰源來說,本屆比賽除了挑戰名次,另1個實質意義是利用機會觀察球員,為更重要的亞錦賽做好準備。


中華隊過去參加14次世界杯,最佳名次是1984年亞軍,另有3次季軍,最近1次就是2001年在台北奪下,郭泰源首次接掌國家隊兵符,坦言「穿起來很重」,不過以他豐富的投手經驗,加上謝長亨的輔佐,中華隊會不會再出現像1999年亞錦賽蔡仲南、01年世界杯張誌家這種伏兵,帶動全隊士氣,超級新人黃志龍將是最大觀察重點。


11月連續兩項大賽,以重要性而言,世界杯不如奧運資格賽的亞錦賽,不過冠軍獎金卻高達300萬,比亞錦賽多出240萬,中華隊將在熱身賽結束後,敲定24個正選名單,根據前中華隊總教練林華韋的經驗,年輕選手一旦入選國家隊,參賽後總是衝勁十足,他認為郭泰源應能找到完全展現實力的好手。


中華隊徵召旅外球員已成常態,這次世界杯除了旅日的林恩宇、林英傑、許銘傑,還有旅美的增菘瑋、耿伯軒,打線幾乎完全以中華職棒、業餘好手為主,郭泰源要如何調度投手群,勢必直接牽動戰績,看來「旅日派」將是影響勝敗關鍵。


郭泰源身經百戰,信奉的道理其實很簡單,中華隊在熱身賽出狀況,尤其守備穩定性不夠,他還是老神在在,讓球員自己全力調整,反正到了世界杯能投能打才是重點,包括林益全在內的年輕打者都很被看好,球迷不妨好好注意這批新世代戰力。


旅美投手耿伯軒、增菘瑋在世界杯棒球賽期間,投球數將受到嚴格限制,每場比賽只要超過25球,至少就得休息1天,單場最多球數只能投40球。


增菘瑋原本有「投1局休1天、投兩局休兩天」的「張伯倫條款」限制,經過棒協和中華隊爭取後,稍有放寬,改以球數為限,耿伯軒也需接受同樣保護。


兩人限制條款從25球起跳,單場出賽只要不超過這個投球數量,就可以連投兩場,但之後得休息1天,但若超出25球,就不能連續出賽,而且要休息1天。


單局的投球數量則不能超過35球,比賽若是因雨或其他因素中斷30分鐘以上,兩人就必須退場,此外,若在牛棚持續練習兩天,也必須要休息1天。


熱身賽期間,耿伯軒和增菘瑋都不能夠出賽,原定昨天出場救援投1局的增菘瑋,就在賽前接獲教練團的指令,無須備戰,連他自己都覺得奇怪,兩人對相關限制其實也都是「霧煞煞」。


這些限制也讓教練團搞得眼花撩亂,投手教練謝長亨怕自己大意疏忽,還特地寫了一張紙條隨身攜帶,三不五時就拿出來「複習」一番。



【心得感想】

如果是真的受傷 那就讓他們好好修養吧 如果不是...那就頭大了...



欲望滿足的瞬間.即是償還的時刻
歡迎您大駕光臨---第8號當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11-02 23:4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41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