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好好規劃 可省4倍稅金!
更新日期:2007/09/03 16:51 記者:本報訊
擁有兩棟以上住宅的民眾注意了!除了自己所居住的自用住宅外,倘所擁有的第二棟房子是給已成年的直系親屬居住,並已辦妥戶籍登記,同樣可享有千分之二的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也就是說稅負可減輕4倍之多。
台北縣政府稅捐處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只有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和未成年受扶養的親屬,才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且以一處住宅為限。但也有例外情形,如果房子是供已成年的子女或供直系親屬居住時,就不會受到一處的限制。
稅捐處指出,目前房地產景氣熱絡,投資房地產是常見理財之道,經常可見夫妻兩人擁有二棟以上的房子,雖然稅法規定夫妻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只能有一處,但只要其他住宅,是供給已成年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親屬設籍居住,又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地價稅就可以同時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不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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