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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天理! 正義
媽媽在西湖休息站跌斷腳發展到現在已經變成要上法院才能解決!

因為對方只願意付給他們投保的意外險金額

保險公司還說只要法官判賠多少他們願意全額支付

所以休息站的老闆不願意支付半毛錢的費用

要錢只有上法院才有可能!

我朋友告訴我他們息站涉及公共危險的刑事罪可以向當地警察或是法院提出告訴

只是當我向西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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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8-07 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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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談不攏,上法院解決有什麼不對?
單據整理好、相關的醫療支出、無法工作的損失、家裡照護負擔的增加、精神慰撫金的要求,一項一項的把證據跟資料準備好,上法院解決不是很正確嗎?
冷靜點!呼天嗆地不能解決問題!


~Spsb法律服務&資訊網站~
ILF網路法律論壇:http://www.ilf-tw.com/
ILF網路法律部落格:http://lawblog.ilf-tw.com/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8-07 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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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朋友也是這樣告訴我,只是家人不大諒解我協商的過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8-08 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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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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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訴求如Spsb所言
問題是他們的設施有無違章.違法以致受傷
如果是沒有,公共危險要成立--不容易
例如:地板太滑,以致有人跌倒受傷
刑法不太會成立
如果民法求償,受傷人也會有責任比
因為我不知道你手中有多少證據及詳細情形
所以無法判斷上法院有沒有用

我的看法以你所述
投書蘋果日報(絕對不用半毛錢)以及找你地區的立委出來開記者會是最有用
不過立委也許.可能.少數要點錢(聽聞-不負法律責任)
找縣市政府的消保官協調也有用.絕對不用半毛錢
遇到事件
想一想再動作最有用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7-08-08 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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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肯認Spsb大大見解!(這是保障自己權益!不是興訟阿!)

2、既然對方事後逃避,有關工作損失、慰撫金等請求不理不睬!就直接請求民事侵權行為賠償
Spsb大大所列項目均可以獲得賠償的!只是判賠數額多寡問題!所以單據、證物絕對要充足!
所以也不用刑事程序去恫嚇!這樣只是會把案情複雜化!
也有可能在民事程序開啟時,在第一次調解庭時,對方就有可能願意和解
(你可能會問我為什麼?當初為什麼就不和解?!上法院才...@#$%.....我只能說:人性吧!)
況且對方有保險公司理賠,理當有資力理賠!也不用先假扣押保全程序!

3、最重要一點:
請不要忘了請求時效「2年」
因為常有當事人談和解,一談就忘了時效,過了2年都不自知!
在事後談不攏,要請求時卻已罹於時效!那後悔也來不及!

4、希望原PO大大母親早日康復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8-08 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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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上個月底時有去調解委員會協調
當時會同保險公司出席
這幾個月來的醫療單據診斷證書都被他們收走了
上完協調會後他們連單據該付的款都沒付
當時調解委員也告訴對方
公司好歹墊一些, 事情便能圓滿收場
只是該協調會完就變成要我們去告
法官判賠多少他們照付
裡面於我們不利的是我媽沒有扣繳憑單
單憑在上班的地方開立在職證明,
雖然診斷證書有寫休養半年, 因為傷在腳膝蓋無琺正常作蹲立動作
這可能是比較不利的地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8-09 2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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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這幾天一直不願去提告
他擔心律師費又會是一個新的負擔
看著他瘸著腳以及因為腳傷日益彎曲的脊椎實在是很不忍
只是他如果不願意我又不是當事人無法做何動作
正在矛盾中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8-09 2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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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矛盾中~~好好想一下吧
但是要記得 時效前要做決定喔
不然...會來不及..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7-09-01 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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