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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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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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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遇到這種問題會怎麼反應阿?
對不起 ! 提個跟國考無關的問題
準備國考一段時間了
原來是全職的工作
後來因為沒有太多的時間
所以改為兼職
大部分的時間窩在租的房間讀書
最近房東好像要維修每個房間的樣子
直接拿鑰匙沒問過我就打開我的門 剛好我在裡面
結果我以為房東是會跟我抱歉
沒想到卻是問了一堆問題 問我你到底有沒有工作
聽到我說做兼職的就一整個臉垮下來
似乎怕我繳不出房租似的
問的超仔細

我想請問的是
法律是否有規定房東沒經過房客同意 在房客不在時 也不能自己拿鑰匙進去的阿?
而且蠻常都沒在前一天通知房客要幹麻 房客不在也進去 有時候回來房間才知道房東要維修什麼
我覺得這種感覺真的很不好耶
尤其是怕我繳不出房租的那種工作.身家調查
請問大家碰到我的這種情況會怎麼做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6-08 23:07 |
霞客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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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poul於2007-06-08 23:07發表的 請問大家遇到這種問題會怎麼反應阿?:
對不起 ! 提個跟國考無關的問題
準備國考一段時間了
原來是全職的工作
後來因為沒有太多的時間
所以改為兼職
.......


照這樣子看來 你所承租的那間房間不在房東可以支配的範圍 且房東也沒有急迫必須開門的條件
不知道房東的主觀意思為何...
但...這樣的行動 應該構成入侵住宅罪吧...

我自己當房東 都不敢亂進去耶...

不過最佳的建議是...這麼機車的房東 要不要直接換個地方租比較好阿?


[ 此文章被霞客在2007-06-09 11:24重新編輯 ]


塵與土. 雲和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亞太線上網絡 | Posted:2007-06-09 11:19 |
巫婆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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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東是為了要掩飾未得房客同意便擅入私人空間,所使出來的"做賊的喊捉賊"的技倆吧 表情
問的這麼仔細,無非是要弄清楚,你什麼時候會在家.........;我看,你還是趕緊再另找房子吧!!!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09 11:27 |
juneu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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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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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就要問:[為何沒有敲門就闖進來],然後就把問題停留在這裡,別被呼嚨帶過去,直到有滿意答覆或道歉,不然最後可以馬上找警察來或至警局提告(需要撕破臉),錯過第一時間再來後悔就有困難了,所以有時候考慮太多或是不好意思或是太膽小,都會誤事,最好能依心所向,當場喜怒哀樂,全表現出來,只要自己行的正,沒有犯錯,何懼之有呢,馬上就要答覆或解決,事過境遷,為時已晚,只好先做個記錄,等待他下一次的無聲闖入,然後準備以下問題問他:
  1.你這樣偷偷地進來已經幾次了呢.
 2.誰說房東可以這樣闖入的呢?
 3.沒人教你要先敲門嗎?
  4.東西丟了,你要負責嗎?
  5.請等一下,我問一下警察,看是他們要過來處理還要我們過去處理.
      這樣應該就夠問了,可別又被轉移話題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06-09 11:50 |
u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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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換地方比較實在,往不好的地方想,他會不會如同樓上所說的已經偷偷進來好幾次了?
甚至到偷錢的問題,再者是人身安全吧,那天他會不會拿把刀進來呢?........對不起,無意造成你的恐懼,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09 12:55 |
雨過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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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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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ont=標楷體]F0066][我覺得這種感覺非常的不好,如果在房間裡沒穿衣服,不就...

就算是房客也要有自己的隱私權,如果在房間裡放了貴重的東西,不就是沒有任何的保障..很不安全


而且還做身家調查,私自開門進人家房間,就連一句抱歉也不會說.....
建議你,換個地方吧!!真替你生氣!!


成功的人找方法、失敗的人找理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09 13:59 |
星願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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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尊重房客.另找房子吧! 表情


心安即平安;
歡喜做.快樂吃.安心睡;
就是自在人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09 21:16 |
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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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恩恩~還是另外快找房子~不要讓他影響你唸書的情緒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東森寬頻 | Posted:2007-06-09 21:39 |
p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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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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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

我也覺得租的房間不在房東可以支配的範圍
不過房東似乎把房客的房間當廚房了 ==

我想我應該要換個住的地方了
不過可能又會被房東為難
因為之前已經續租
房東可能會說我違約(不過沒有書面簽約 只是口頭上的 是否可以回她說這樣是不定期契約呢?)

其實當初我整個愣住了
沒料到房東會開門進來
而且還批哩啪啦問一堆問題
我應該要跟juneugn大大說的一樣 當場就要反擊回去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6-09 22:30 |
pop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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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poul於2007-06-09 22:30發表的 :
謝謝大家

我也覺得租的房間不在房東可以支配的範圍
不過房東似乎把房客的房間當廚房了 ==

.......

您說的那位房東確實太誇張
房間一旦租出去
若有必要進入的話 也須先經過房客的同意
否則確實有侵入民宅之疑慮

至於您說的續約問題
當初您簽的租賃契約上應該會有相關的條文
建議您先看詳細閱讀

個人認為
若您之前的租約已經到期 且尚未另外簽訂"書面"契約
其實   沒有保障的是房東 而非房客
(民法第421--456條參閱)

------------------------------------
確認是否為不定期契約
民法中第422條規定  
租賃契約期限逾一年者 應以字據訂立之   未以字據訂立者 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若房東將房屋售出   則可參考 民法第425 條規定

民法第 450 條 租賃契約的默示更新 適用於 定期契約者
-----------------------------------------
不定期契約 您的權利應有 :
民法第450條第二款前段規定
未定期限者 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同條第三款 終止前須事先告知
-------------------------------------------

或者您可以 民法第 424 條規定   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
以您的安全考量為由終止之

===================================
以上係個人看法  
不過因非法科學生   所以錯誤率極高
還請專業人士指正


我一直在找藉口   Orz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6-10 0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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