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5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自幹王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張中丞傳後敘   韓愈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與吳郡張籍閱家中舊書,得李翰所為張巡傳。翰以文章自名
,為此傳頗詳密;然尚恨有闕者,不為許遠立傳,又不載雷萬春事首尾。
  遠雖材若不及巡者,開門納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處其下,無所疑忌,竟與巡俱守
死,成功名,城陷而虜,與巡死先後異耳。兩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為巡死而
遠就虜,疑畏死而辭服於賊。遠誠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愛之肉,以與賊抗而不降
乎?當其圍守時,外無蚍蜉蟻子之援,所欲忠者,國與主耳,而賊語公以國亡主滅。遠見救
援不至,而賊來益眾,必以其言為信,外無待而猶死守,人相食且盡,雖愚人亦能數日而知
死處矣;遠之不畏死亦明矣。烏有城壞,且徒俱死,獨蒙愧恥求活?雖至愚者不忍為。嗚呼
!而謂遠之賢而為之邪?說者又謂遠與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遠所分始,以此詬遠,此又與
兒童之見無異。人之將死,其臟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繩而絕之,其絕必有處。觀者見其然
,從而尤之,其亦不達於理矣。小人之好議論,不樂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遠之所成就
,如此卓卓,猶不得免,其他則又何說!
  當二公之初守也,寧能知人之卒不救,棄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雖避之他處何益?及
其無救而且窮也,將其創殘餓羸之餘,雖欲去,必不達。二公之賢,其講之精矣。守一城,
捍天下,以千百就盡之卒,戰百萬日滋之師,蔽遮江、淮,沮遏其勢,天下之不亡,其誰之
功也?當是時,棄城而圖存者,不可一二數;擅彊兵,坐而觀者,相環也。不追議此,而責
二公以死守,亦見其自比於逆亂,設淫辭而助之攻也。
  愈嘗從事於汴、徐二府,屢道於兩州間,親祭於其所謂雙廟者。其老人往往說巡、遠時
事云:
  南霽雲之乞救於賀蘭嫉巡、遠之聲威功績出己之上,不肯出師救。愛霽雲之勇且壯,不
聽其語,彊留之,具食與樂,延霽雲坐。霽雲慷慨語曰:「雲來時,睢陽之人不食月餘日矣
。雲雖欲獨食,義不忍;雖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斷一指,血淋漓,以示賀蘭。一座
大驚,皆感激,為雲泣下。雲知賀蘭終無為雲出師意,即馳去。將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屠,
矢著其上磚半箭曰:「吾歸破賊,必滅賀蘭,此矢所以志也。」愈貞元中過泗州,船上人猶
指以相語:「城陷,賊以刃脅降巡。巡不屈,即牽去,將斬之。又降霽雲,雲未應,巡呼雲
曰:『南八,男兒死耳,不可為不義屈。』雲笑曰:『欲將以有為也;公有言,雲敢不死?
』即不屈。」
  張籍曰:「有于嵩者,少依於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圍中。籍大曆中於和州烏江縣見嵩
,嵩時年六十餘矣。以巡初嘗得臨渙縣尉,好學,無所不讀。籍時尚小,粗問巡、遠事,不
能細也。云:『巡長七尺餘,鬚髯若神。嘗見嵩讀漢書,謂嵩曰:「何為久讀此?」嵩曰:
「未熟也。」巡曰:「吾於書讀不過三遍,終身不忘也。」因誦嵩所讀書,盡卷,不錯一字
。嵩驚,以為巡偶熟此卷,因亂抽他帙以試,無不盡然。嵩又取架上諸書,試以問巡,巡應
口誦無疑。嵩從巡久,亦不見巡常讀書也。為文章,操紙筆立書,未嘗起草。初守睢陽時,
士卒僅萬人,城中居人戶亦且數萬,巡因一見問姓名,其後無不識者。巡怒,鬚髯輒張。及
城陷,賊縛巡等數十人坐;且將戮。巡起旋,其眾見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
,命也!」眾泣不能仰視。巡就戮時,顏色不亂,陽陽如平常。遠寬厚長者,貌如其心。與
巡同年生,月日後於巡,呼巡為兄,死時年四十九。』」
  「嵩,貞元初死於亳、宋間,或傳嵩有田在亳、宋間,武人奪而有之,嵩將詣州訟理,
為所殺。嵩無子。」張籍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 | Posted:2006-05-21 08: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12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