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1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叛逆无罪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5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动画讨论][其他] 火影忍者的动画剧情
火影忍者的动画从136话,就开始脱离了漫画的情节,做到现在152话,
也足足做了快20话额外的情节了,迟迟不跳到漫画的第二部情节,不晓
得是什么原因呢??

虽然说多出来的情节,也不致于是乱编的啦,不过,从去找大蛇丸的老
窝,再来是啥米风神、雷神的,和水树在做乱,又去找微香虫,最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叛逆无罪在2006-02-10 18:57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5-09-22 12:29 |
kingaso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能是怕马上接到第二部的剧情太快就赶上漫画版......
所以能拖尽量拖吧.......
基本上只要剧情不要偏离的太奇怪我都可以接受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9-22 23:06 |
Ulmo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接到第二部前,最少也还有卡卡西外传要接吧,
漫画第二部才刚开始,动画不会那么快出啦。
如果卡卡西外传出了,那就是第二部要开始了。


奥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 | Posted:2005-10-01 10:33 |
dos51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Ulmo于2005-10-1 10:33发表的 :
漫画第二部才刚开始,动画不会那么快出啦。

第二部才刚开始??
漫画都能出三本上了= =
火影就是脱... 在动画原创里... 鸣人还记得佐助?!
完全比不上在漫画中, 让佐助跑掉后, 马上修练三年, 紧接第二部来的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01 11:02 |
叛逆无罪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5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知不觉中~
已经160集了捏~ 表情
剧情依然在拖..........
任务怎么出不完啦~~~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5-11-18 21:52 |
matchboxma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等第贰话真的已经很久
这样的编排
其实有点利益话
总是出版公司有赚钱的考量
应该是这样讲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1-15 03:0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281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