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0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阿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励志] 林肯不以丑为愁
文/罗吉甫

许多人因长相或身体的特征而被讥笑,有些人恼羞成怒,有些人忍气吞声,有些人以幽默化解。最厉害的是不但化解,还倒过来反嘲对方,甚至于主动利用自己身体的缺点,藉着自嘲为自己解围。最笨的是因此而自卑而气愤。

以下举几个正面的例子。

美国总统林肯,其貌不扬是出了名的,常因此被人嘲讽。林肯还未当总统前,有一回在森林里散步,碰到一个女人,她说:「 天啊,你大概是我见过最丑的人。」林肯笑了笑,说:「女士,也许你说得对,但我别无他法。」

「是的,你无计可施,」那女人说:「但你可以待家里不要出来啊!」

多惨,丑到连出门的资格都没有。还有一次,林肯搭火车时碰到一名长得很丑的陌生人,说:「先生,对不起,我身上有个东西,我想应该是属于你的。」

说完,那人掏出一把刀子,说:「 几年前,有人叫我保管这把刀,说要找到比我更丑的人后转交给他,我想我找到了。」

林肯并不为这些调侃而烦忧,反而会利用他的丑化解对手对他人格的攻击。他在竞选参议员时,对手严辞批判林肯的黑奴解放政策,说他对黑人友好,却又不娶黑人为妻,根本是两面人。

林肯心平气和的说:「大家都说我长得丑,如果我是两面人,我会用这张脸见人吗?」

还有一次选举期间,一群朋友闲聊起林肯的身体比例。林肯的腿很长,极不协调,变成消遣的话题。朋友问林肯,一个人的脚应该多长,才算适中?

林肯知道朋友想挖苦他,便回答道:「我认为,一个人的脚,应该长得够踏到地上才刚好。」

美国总统甘迺迪也很机智。他当总统时才43岁。1960年,他争取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时,主要对手─52岁的詹森嘲讽他太年轻。「要当美国总统,至少要有几根白发吧!」詹森说。

甘迺迪的回答很干脆:「要当美国总统,头发白不白不重要,重要的是,头发下头有没有东西。」

甘迺迪不但化解他太年轻的尴尬,还对比出他的机智,赢得大家的喝采。

【你来我往】历史带给我们什么?

▓你来

GIFT大哥,读了这么多期的历史智囊产生一个疑问,历史何义?古人云:譬如明镜,可以知兴替。可是环顾四周,犹如历史重复眼前。但历史之中又真假难辨?其可真亦可假?那历史带给我们什么?为人立下典范吗?为什么人又愚昧的重复犯下同样错误?历史的存在所谓为何?gift大哥您认为呢?

敬祝 安康    子虚敬上

▓我往

子虚:其实我们所知道的历史,是史学家叙述、诠释下的历史,一如我们知道的时事,是透过记者所报导,实情待考,因此常有史料出土,或史实翻案的情形发生,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即使科学也常在修正,何况历史已经过去了。但并不妨碍我们从其中得到经验教训。例如三国演义是小说,我们一样可以从中得到许多经验,金庸小说也可以,其他小说、电影都可以,更何况离真实近得多的历史呢?历史重演是因为人心不变,一样有名利心,一样有情绪,除非换了外星人或别的动物统治地球....吉甫回敬



目前在准备国考中,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一起讨论啰。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4-03 02:21 |
筱玟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贴图大师奖
头衔: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净空法师讲课, 孔明神数解签
推文 x44 鲜花 x8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甘迺迪的回答很干脆:「要当美国总统,头发白不白不重要,重要的是,头发下头有没有东西。」

好妙的回答!
表情


*..-痛苦使人沉思,沉思使人智慧,智慧使人对生活比较易于忍受-..*

强力推荐☆五岁的心愿(OSEAM)☆[影片]美丽画面描绘如同抒情
      散文,勾勒自然和生命循环,赢得全世界观众的泪水与掌声!!

助读书之经咒(心经+记忆咒)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5-04-12 10:1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19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