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6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ao45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35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健康] 灼燙傷處理法
灼燙傷處理法

灼燙傷的原因:

1.燙傷:熱開水、洗澡水、熱湯、汽車水箱的熱水、蒸氣等。

2.火燄燒傷:瓦斯爆炸、房屋火災、汽油或酒精燃燒。

3.化學性灼傷:強酸、強鹼等化學藥品。

4.電傷:高壓電。

5.接觸性熱傷:機車排氣管。

6.陽光灼傷:日曬。

灼燙傷急救原則-沖脫泡蓋送

1.沖:將傷患帶至安全處,立刻以大量冷水沖之。

2.脫:傷患之衣物或配戴之物體,用剪刀剪開,勿因脫掉過程使身體進一步傷害。

3.泡:送醫之前以大量冷水或浸在冷水中。

4.蓋:病患身體以乾淨床單或布或輕便衣物覆蓋。

5.送:盡快將傷患送到急診室。

燒燙傷處理的目的:

1.解除疼痛:第一度、第二度燒傷,疼痛嚴重,用冷敷可達止痛效果。

2.預防及治療休克。

3.預防感染:保持傷處清潔。

急救方法:

1.輕度燒、燙傷:

(1)將燒、燙傷部位至於自來水下輕沖洗或浸於冷水中約十分鐘,到不痛為止,如無法沖洗或浸泡,則可用冷敷。

(2)傷處未腫脹前,小新脫除戒指、皮帶、鞋子或其他緊身衣物。

(3)必要時可以使用敷料並加以包紮。

‧不可使用黏性敷料。

‧不可在傷處塗抹乳液、軟膏或油脂。

‧不可弄破水泡,也不要剝除鬆離的皮膚或干擾傷處。

2.重度燒、燙傷:

(1)移離燒傷來源。

(2)如果病人身上的衣服著火,應立即躺下,使火焰無法向上延燒,且立即用外套、毯子等覆蓋,避免在地上打滾,以防正常組織受損。

(3)弄濕身上衣服,脫掉灼傷部位的衣服,包括領帶、裝飾品。

(4)檢查呼吸及心跳是否停止,必要時給予心肺復甦術。

(5)用消毒過的紗布或乾淨的床單覆蓋傷口。

(6)讓患者躺下,以減輕或預防休克。

(7)墊高受傷部位。

(8)儘速送醫。

(內容摘自台灣大學衛生保健及醫療中心之急救訓練參考手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02-25 23:5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04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