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4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iconan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一般] 魔術方塊面試考題
提供者:POST KILLER信交棧

我的老同學現在富得流油。他開創了一個軟體公司,開發了一系列軟體,生意越做越大。今天他來到這個城市後馬上打電話給我。

「AA,是我啊!聽出來了嗎?是這樣的,我到這兒的大學招畢業生,要在這兒呆上五天, 咱哥們趁這個時間好好聚一聚。我做東!」

既然他要做東,我理所當然順水推舟。人家是老闆,不吃白不吃!

我來到他下榻的賓館,看見一個大學生模樣的人站在他面前接受面試。

「這樣吧!」我的老同學說。

「我這裏有個魔方,你能不能把它弄成六面六種顏色呢?你看清楚,我給你做個示範。」說著,他扳起了魔方。不一會兒,那個魔方就扳好了。

「看到了嗎?」他說。

「你也來做一遍吧。」

那個大學生拿著魔方,面有難色。我的老同學看了看我,便對大學生說:「如果你沒考慮好,可以把魔方拿回去考慮。我直到星期五才走。」

等那個大學生走了後,我問老同學:「怎?,這就是你獨創的考題?」

「咳!這個人有後臺,我不好意思不要他。所以給他出個題考考他,以便到時候給他安排合 適的職務。」

「要是我...」我說。

「我可沒有你那聰明,我會把魔方拆開,然後一個個安上去。」

「如果他這樣做就好了。這就說明他敢做敢當,就可以從事開拓市場方面的工作。」

「那其他的做法呢?」

「現在的孩子都不玩魔方了,所以我不相信他能馬上扳好。如果他拿漆把六面刷出來,就說明他很有創意,可以從事軟體發展部的工作。如果他今天下午就把魔方拿回來,就說明他非常聰明,領悟能力強,做我的助理最合適了。如果他星期三之前把魔方拿回來,說明他請教了人,也就是說他很有人緣,可以讓他去客戶服務部工作。如果他在我走之前拿回來,說明他勤勞肯幹,從事低級程式師的工作沒問題。如果他最終拿回來說他還是不會,那說明他人很老實,可以從事保管和財務的工作。可是如果他不拿回來,那我就愛莫能助了。」

原來如此!

第二天晚上,我的老同學請我吃飯。在飯桌上,我又問起了魔方的事。這一回,我的老同學有些得意洋洋的。那個大學生我要定了,他今天早上把魔方還給了我,你猜怎麼的?他新買了一個魔方給我!

他說:「你的魔方我扳來扳去都無法還原。所以我新買了一個,它比你的那個更大,更靈活!」

「這說明什麼?」我問。

我的老同學壓低了聲音:「他絕對是做盜版的好材料!」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TANET | Posted:2005-01-22 14:55 |
蕃茄王子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過去玩過魔術方塊,總共六面,每面相同顏色,各有九格
總計是54格

小時後最快的破解方式...
把貼紙全部撕掉,重新貼回去
估計只花了十分鐘就破解完囉

不知道我能當什麼職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5-01-22 18:14 |
kuug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好可惜哦,因為我真的會玩魔術方塊,怎麼都沒有遇到這樣的主管呀。



好想看『明智小五郎 對 怪人二十面相』哦。
田村正和好帥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網絡 | Posted:2005-01-22 21:35 |
★幸運草☆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2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也是想說重新買一個耶. . .
我也是做盜版的料嗎= =. .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22 22:5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49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