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2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amapii4952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地制法
请问
我国中央各部会之处局单位,直辖市之业务编组名称,最主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9-12-14 08:38 |
kenken816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以下仅供参考

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准则



第 十二 条   直辖市政府所属一级机关内部单位为处、科、组、室、中心,其下得设课、股;所属二级机关内部单位为科、组、室、课、股,科、室下得设股。但为执行特殊性质业务者,得设厂、场、队、站。
前项机关为执行业务需要所设派出单位之名称,不受前项规定之限制。
直辖市政府所属一级机关内部辅助单位不得超过六个;所属二级机关内部辅助单位不得超过五个。
医院、警察及消防机关,不适用前三项规定。


第 十七 条   县(市)政府一级单位下设科,最多不得超过七个;其所属一级机关下设科,科之人数达十人以上者,得分股办事;其所属二级机关下得设课、股、组、室,最多不得超过八个。
        县(市)政府所属一级机关为执行业务需要所设派出单位之名称,不适用前项规定。
医院及警察、消防机关,不受第一项规定之限制。


第 二十 条  乡(镇、市)公所内部单位设课、室,其规定如下:
一、乡(镇、市)人口未满五千人者,不得超过六课、室。
二、乡(镇、市)人口在五千人以上,未满一万人者,不得超过七课、室。
三、乡(镇、市)人口在一万人以上,未满三万人者,不得超过八课、室。
四、乡(镇、市)人口在三万人以上,未满十万人者,不得超过九课、室。
五、乡(镇、市)人口在十万人以上,未满十五万人者,不得超过十课、室。
六、乡(镇、市)人口在十五万人以上,未满三十万人者,不得超过十一课、室。
七、乡(镇、市)人口在三十万人以上,未满五十万人者,不得超过十二课、室。
八、乡(镇、市)人口在五十万人以上者,不得超过十三课、室。
前项规定,如情形特殊,得不设课、室。
乡(镇、市)公所得依业务发展需要,设所属机关。


[ 此文章被kenken8168在2009-12-15 14:17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12-15 13:4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706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