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328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ackwu0802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其實我真的不知我前幾個老闆他的心態是如何......
就舉前一個老闆的例子好了..
我剛進去前一家公司的時候..
那時要進去的時候就已經聽說這位老闆對員工很好真的粉捨得付出.
而員工們也蠻努力的工作.在業界真的是豎起大拇指的稱讚.
然而上班不久,因為當時的老闆已經呈現半退休狀態..時常出國做移名監..故當時也有國內(應該也算是國外...他沒台灣護照)的一個人利用與我們老大熟識的機會..就與當時的老大合作..丟一些為數不少的案子.給當時的我們做.......
後來就名正言順的與老大合股順利當了這家的創辦人..而當時的老大只做了區區的執行董事..
接下去就用了一些根本不懂我們在做什麼的空降部隊的人來管理我們..
然而人事案不管...這位創辦人每次人前人後說的一套做的一套.實在是沒空理他..後來在那裡待了兩年多具然不調薪(是全部的員工喔!)也就算..連跟空降要求調薪也要看臉色真不知是如何...後來要走前有聽說是因為從之前的案子就幾乎沒拿到錢過,所以調薪這件事說老實的我也不指望了....後來要走時還是前一個老闆(董事)請某位經理來慰留..但當時因實在有經濟的考量所以不得已用善意的謊言來提出正確的離職原因..
(這時才聽到有關這位創辦人的這一些事情.....幾乎都是一些不好得事情礙於每個基層的員工想要保住飯碗...所以每個都是惦惦的不想與他ㄑ同流合污....然而又聽到更生氣的事.....
具然空降的和abc的員工都有調薪...而且幅度都蠻大的..相信各位大大們早就炒了老板...)
後來有與之前的同事聊天他們也提到現在超(茫)的忙的上網打電動.看電影,在不然就是一些abc找開會遽然還有一天開三次會討論的都是一些想要幫同事做一些生涯規劃或做一些學習進修的事....
然說了哪麼久卻也只有雷聲大雨點小...後來就消失無終......不過也聽說一些同事也都陸續離職剩下的都是還在幻想公司假如能上市上櫃到時就可以過好生活的人.....
*還好目前的新工作大致上都還不錯.從福利,獎金,年終及學習來說真的都不錯ㄟ.....但是卻苦了我之前的同事他們現在還在游....何時才能游出ㄑ呢?.....哈哈..

*真得粉抱歉..耽誤各位大大看這篇文的時間...因為時間問題所以沒能好好的一一交代事情的來龍去脈.................. 真的粉抱歉.....謝謝各位.... 表情 .


[ 此文章被jackwu0802在2008-04-16 12:08重新編輯 ]



Jack 與其怨天尤人,感嘆懷才不遇,
不如調整看事情的角度,主動改變自己所在的位置.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4-08 10:34 |
tppl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的公司不好~~
錢途不好~景氣也差~未來更是茫茫
為了辭職這件事~大概也講了三次~~
卻一次也沒有辭職成

因為我有個好上司~~
我的上司了解我~站在我的角度跟老闆談我的福利~
我的上司包容我~有事或不舒服臨時也讓我請假~
我的上司愛惜我~工作進度順著我~
所以我沒辭職~所以有壞老闆但是有好上司~我還是會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4-08 11:04 |
richman8787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3 鮮花 x1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遇到壞的主管是一定有的...重點是自己要怎麼調適..畢竟自己是吃人頭路..

但是如果今天主管真的是不講道理或自己學不到什麼..早點考慮自己未來的路也很重要哦! 表情


簡簡單單過生活~珍惜平凡的幸福!
喜歡旅遊的生活~一起來去趴趴走!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4-08 19:01 |
是喔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而且是非常~
那間是一間科技公司~明明說好薪水28000勞健保該有的都有~~第一個月有$$但是沒勞健保~~第二個月開始~向老闆提醒~他居然不高興(因為他不想幫員工辦)~開始故意找碴~薪水一下少ˇ3000~-而且還分期~越想越奇怪~
還派我最不會的單位~所以我只好辭職不幹了~結果薪水沒了~ 表情
不給我薪水~真的很生氣~所以我只好~~~~~ 表情
不過我到現在還是很生氣~


為生活加油~
為感情加溫~
為幸福尋找溫暖~
為寶貝努力生活~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4-13 19:32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讓他飆吧

但是不要讓你的身體造成任何的損懷

如果有的話

就去驗傷

至少可以領錢

但是如果公司沒有賺錢

老闆也會用盡心機

想辦法叫員工自行離職

表情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13 09:09 |
wgby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3 鮮花 x43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壞老闆多的是阿

還是要看看啦

不是很嚴重就不需要去太在意

到處都會有"丁丁'這些天才

真的有能力有魄力~那你就換一間公司吧

不用呆原地方阿 表情


我~要恢復哪年齡時期的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6-14 01:47 |
pfamily20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壞老闆到是沒有

反而是遇到壞組長 表情

只要情緒不好

就會拿下面的人來開刀了 表情

久而久之

訓練自已成感受力很強的人了

被罵到沒知覺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05 10:06 |
lqyjames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們天天還要向老板匯報工作,真是煩啊,做一點小事也要記錄下來,向他反映,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22 17:49 |
a700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想被欺負就要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不然不可能不被欺負。你最好要穿防身甲出門以免被人拿刀或其他武器傷害到。欺負你的人是擺明要與你為敵才會這樣對你的,我也見過這種人,遇這種人你自我防衛心要強點,需知「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是建立在對人性不信任基礎上,需假設每個人都是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他們可以這樣不擇手段的欺負人就表示他們不把人當人看,他們什麼事都作的出來的,你還算好,還有人被這種人隨機殺死。人性本來就是不能被信任的,太多例子可證明,我就舉些例子給你作參考吧。
  我先引用一起日本連續殺人事件給大家作經驗法則的類比、對比參考:日本有個14歲的小孩變態殺人魔,他自稱「酒鬼薔薇聖斗」,因受日本法律保護不知姓名,所以叫他「少年A」。他向一名國小女童山下彩花詢問廁所的位置,在山下彩花帶他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對山下彩花說:「把臉轉過來吧,我要謝謝你」,山下彩花還來不及反應,「少年A」隨即用鐵錘攻擊她然後逃離現場。重傷的山下彩花被送往醫院,幾天後她因為腦挫傷而死。
  逃離案發現場的「少年A」,因為被山下彩花同校的女童撞見,「少年A」立刻用小刀刺傷女童的腹部,女童2個星期後才痊癒。3月16日晚上,殺童血案發生之後,「少年A」在日記上記錄了犯案後的心情,「我今天做了一個嚇人的實驗,來證明人類有多麼脆弱……當女孩轉向我時,我便揮動了手中的鐵錘。我想我敲打她了好幾下,不過我記不太清楚,因為我實在是太興奮了。」
  一個禮拜之後,「少年A」在日記又補上這麼一段話,「今天早上,我媽說可憐的女孩子。這個女孩好像快要死掉了。」「但是我沒有會被捕的跡象……因此我要感謝神明……請繼續保護我。」
  之後「少年A」在路上偶遇同樣住在神戶市的11歲少年土師淳,兩人因為認識所以停下腳步攀談。當時「少年A」正尋找犯案目標,他認為只有11歲的土師淳比較容易殺害,所以謊稱“有藍色的烏龜”要帶他去看,將土師淳誘拐至附近的高臺上,用繩子將土師淳勒死,然後將遺體隱藏後離開命案現場。
  5月26日,「少年A」將土師淳的頭顱帶回家中清洗。同日,警方對行蹤不明的土師淳展開搜索,不過一無所獲。當天晚上,員警還查問過剛丟棄兇器的「少年A」。5月27日大約凌晨1點至2點左右,「少年A」將土師淳的頭顱帶到神戶市的某中學校門口,放好頭顱後便離開。當日上午,中學管理員發現其頭顱。頭部上還有兩張紙片,內容為「少年A」的犯罪聲明文。「好了,遊戲開始了,各位笨蛋警察先生們,來逮捕我啊。我喜歡殺人因為快樂得不得了,我想目睹人的死亡因為控制不了,我要對全世界的污穢東西給予死亡的制裁,我要對多年的怨恨給予流血的報復。」
  在案件偵查的過程中,日本警方曾一度懷疑兇手為20至40歲的男子。但因為「少年A」曾在偵查期間多次被查問,部份調查員開始對「少年A」起疑,加上「少年A」是3月時攻擊山下彩花的嫌疑犯,於是警方開始對「少年A」展開秘密調查。案情隨後有突破性的發展,2月受襲擊的女童認出「少年A」,警方因此斷定他涉嫌傷害多名兒童,還殺了年僅11歲的土師淳。
  在兒童傷害案件剛發生時,日本社會陷入莫名的恐慌,日本媒體曾將「少年A」的名稱「酒鬼薔薇聖斗」誤報為「鬼薔薇」。這個錯誤激怒了「少年A」,他投書於媒體的信中終段提及,「從現在開始,如果你們再念錯我的名字,或讓我憤怒,我將會在一個星期內殺掉三顆野菜」(心理分析家認為,「少年A」根本不把人當作人來看待。)
http://www.wretch.cc/blog...6/20731631
  大家看看,這世上就是有很多這種人,他根本不把人當人看待,他殺人的理由有可能是只是想作實驗,來滿足他那種自私的「快樂感」,其實這種人在這世上是很多的,我就常遇到,且大家想想,他殺人的地點是在學校,要是沒目擊者及錄影,他就能消遙法外,多可怕的世界,那很多工作場所及家裡都沒錄影啊,要是同事故意在四下無人時殺你,他不就很容易消遙法外嗎?所以我建議大家,出門要穿防身甲,找工作要小心,因為你不穿,你遇到這種人你就可能被殺。警察還未必抓的到。台灣真有許多連續殺人魔,殺了數人或數十人,警察都破不了案的。我研究過,發現家庭及工作場所是最大的治安死角。很多工作場所還沒有裝監視器的,更別說錄影會連線到政府機關,是可怕的治安死角,要是被同事或雇主殺死,也可能因沒有目擊者及政府機關無錄影畫面而使兇手逃過法律治裁或判錯兇手照成冤獄的,台灣到處都有人被殺,
http://tw.info.search.yahoo.co...?ei=UTF-8&p=殺人&fr2=tab-web&fr=yfp
在奇摩查一下新聞,輸入關鍵字「殺人」,發現台灣到處都是變態殺人魔,動不動就有人被殺。人性可怕,這世上很多人沒同理心,動不動就殺人。我覺得政府真的必需立法及宣導要大家把每個人都當成是洪水猛獸去處處防犯及監督才能保住大家的生存權,不然漠明奇妙的就被殺,誰受的了。

我建議大家要重視這個問題,例如大家要發起聯署,立法規範人的生活模式。人不是天使,人是有危險性的,人隨時會害人會殺人,古今中外歷史經驗以證明人性是不能被信任的。台灣動不動有人工作被變態欺負:
在聯電當新人真的很可憐,有人也有這樣的問題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507120206373
網友提到在聯電被羞辱,被人扇風點火,製造排擠和對立。讓他覺得像活在地獄而無法忍受的要離職。

綜上,像這種愛欺負人的變態到處都是,但政府一直不肯面對這可怕的問題,使得現在經濟道德日漸惡化。我常遇到,嚇到不敢去工作,這讓人感到恐懼及可怕,他們故意對你造成精神上的恐懼,讓你知道他們邪惡、變態到什麼事都作的出來。這種人很多。看看聯電現在股價快成壁紙你就知道一個環境要是有愛欺負人的地痞在,是多麼可怕的事。這再次證明人性是不能被信任的,你不犯人就是有人要來犯你,明明你只是去工作,有必要這樣欺負人嗎?就有人偏要羞辱你,扇風點火,製造排擠和對立。那些愛欺負人的人極變態,當你遇到這種變態,你自會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他們有嚴重欺負人、害人以滿足自己自私的快樂感的性格,遇到這種不講理的人,你就像遇到野獸一樣,你隨時可能出事情。(有生命危險)

這有些資料給大家作參考:
研究:辦公室恃強欺弱職場成戰場還記得過去學生生活中那些欺負你的人嗎?他故意要和你對抗,總是非常靠近你,並露出醜陋的蔑笑。其中許多這些人都是我們小時候寧可忘記的影像。不幸的是,隨著我們長大成熟,這些惡霸並不會消失。此時此刻,一些人就在我們最重要的機構內—工作職場生根。亞利桑納州立大學休唐斯傳播學院(HughDowns School ofCommunication)研究員最近完成了一項研究,評估美國職場惡霸的氾濫程度。他們發現職場從上到下都存在著恃強欺弱現象,而且還相當活躍。亞利桑納州立大學研究雜誌報導,助理教授莎拉.崔西(SarahTracy)認為:「職場恃強欺弱的現象是侵犯與敵視的反覆模式,由一個或多個人在一段長期時間內所主導。比起種族或性別歧視而言,恃強欺弱行為沒有受到重視。」崔西提及,一些少數過去的的美國研究顯示出有趣的發現。舉例而言,25%的職員在過去幾年的職場中表示曾經被騷擾、威脅或者身體上的攻擊過。超過90%的護士表示經歷過語言上的辱罵。
此外,任職於貝林罕(Bellingham)工作職場惡霸與精神創傷機構(WorkplaceBullying and TraumaInstitute)的葛瑞﹝ Gary Nami)和盧斯﹝RuthNami)發現,許多巨大的傷害都是緣起於職場上的恃強欺弱的結果。生活科學﹝LiveScience)報導,亞利桑納州立大學的研究人員崔西表示:許多美國人對於性騷擾與種族騷擾很熟悉,但對於職場上恃強欺弱現象卻卻不瞭解。職場恃強欺弱情況可以包括:「大吼大叫、咒罵、散佈謠言、破壞被攻擊者的財產或工作成果、過份批評和有時的碰撞、掌擊和推擠。」。有些微妙的舉止諸如沈默相待、對於要求不理睬,及將人排除在會議之外等都算是恃強欺弱。你如何能察覺辦公室恃強欺弱的現象呢?「首先很重要的步驟是幫助人們瞭解,那並非只是像小孩子的東西。」。早期的介入可以避免恃強欺弱現象在辦公室成為既定模式,導致公司高成本損失前就應該加以阻斷。問題在於大部分的受害者都保持緘默,只是將委屈告訴親密的朋友而不願意告訴高階主管。研究者建議,使用隱喻的方法更能在不知不覺中開啟公眾和受害者的這類話題。

四分之一澳洲人在工作場所遭欺負
澳洲官員星期日說,有四分之一的澳洲人在工作場所被人欺負,這降低了勞動生產率,使澳洲經濟蒙受重大損失。
據聯合早報報單﹐昆士蘭州州長彼得‧貝蒂說,昆士蘭州政府正在成立澳洲第一個政府工作小組,致力于打擊工作場所的恃強凌弱現象。他表示,任何形式的恃強凌弱現象都是不可容忍的。
他說:"最新研究顯示,有四分之一的澳洲人在工作場所受到欺負,估計澳洲全國產業去年因此造成120億澳元(約109億新元)的損失。"貝蒂說,這個問題一直不引人注目,但它影響了各行各業各個年齡組的工作人員。被欺負員工的生產率最多能下降一半。

政府真的要出來強制立法管管才行。不然經濟治安只會越來越差。那些變態,每個都像是「酒鬼薔薇聖斗」。跟他們在一起覺得隨時可能沒命。
此外在奇摩知識加搜尋,也能看到很多變態害人的可怕行徑,覺得跟他們在一起隨時會沒命。

以下是關於職場隨機殺人的證據:
http://fclma.org/Sho...904.aspx

我也常遇過像你這樣的情形。我發現要防犯的方法就是強制立法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防犯外沒別的辦法。但目前的法律不是這樣。原因是政府高官違背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是建立在對人性不信任基礎上,需假設每個人都是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但政府現在只是空訂罰責,卻不防犯、監督,使得台灣表面是法治,其實是人治,台灣表面是政府治國,其實是流氓、殺人魔治國。這實不合理!大家願意發起要瀆職的政府官員自殺謝罪嗎?
我開了個家族希望大家加入我連署立法防犯壞人、殺人魔隨機欺負人、殺人的法律。這樣才能徹底根絕流氓、及殺人魔治國。
http://tw.club.yahoo...bs/ADDD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琬) | 理由: ^^請勿用同一篇文回覆數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10-11 05:49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063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