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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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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某些先进国家能证明死刑的存在对于犯罪之预防并无太大作用,
但是并不代表台湾也是如此。如同那些先进国家会去参加选举投票的都是知识份子,而台湾恰恰相反。

至于法律是不是正义......

哈~哈~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1 05:00 |
ibigf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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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误判的前提下 表情
我赞成废除死刑而修改成"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应报刑 表情
就是加害人会回收自己所施加在被害人的任何"手法" 表情
而且执行者是(单一或所有的)被害人或其家属 表情
如果被害人或其家属下不了手或宥恕加害人 表情
那么其他人应该无话可说 表情

以上只是俗到爆的凡夫俗子的己见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1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5-21 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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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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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ibigfat 于 2010-05-21 06:1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在没有误判的前提下 表情
我赞成废除死刑而修改成"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应报刑 表情
就是加害人会回收自己所施加在被害人的任何"手法" 表情
而且执行者是(单一或所有的)被害人或其家属 表情
如果被害人或其家属下不了手或宥恕加害人 表情
那么其他人应该无话可说 表情

以上只是俗到爆的凡夫俗子的己见 表情


试问,强制性交罪如何收场?表情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7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1 06:24 |
ibigf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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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冰咖啡大大~

那是属于被害人或其家属下不了手的情形之一 表情
关于配套措施我也想好了 表情
那就是~ 表情
没收或销毁犯罪凶器 表情 表情

呵呵呵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73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5-21 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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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洪法 于 2010-05-20 23:5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黄荣坚,《刑罚的极限》
所谓正义,和所谓的善良相类似,都必须经过利益衡平的考量才有其客观的标准。如果没有经过利益衡平思考的经验,就要说自己所主张的利益是正义,那么这种所谓正义感的满足,充其量也只是满足私刑的情绪上的欲求而已。这种情绪及口号的正义,事实上是客观意义的正义的最大敌人。
从法治国家的标准而言,一个刑法的立法,如果无助于其目的的实现,不能保护所要保护的利益,那么这一个法律本身的存在就是一个违法。


间接对立法院法冷箭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1 11:13 |
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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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洪法 于 2010-05-20 23:5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黄荣坚,《刑罚的极限》
所谓正义,和所谓的善良相类似,都必须经过利益衡平的考量才有其客观的标准。如果没有经过利益衡平思考的经验,就要说自己所主张的利益是正义,那么这种所谓正义感的满足,充其量也只是满足私刑的情绪上的欲求而已。这种情绪及口号的正义,事实上是客观意义的正义的最大敌人。
从法治国家的标准而言,一个刑法的立法,如果无助于其目的的实现,不能保护所要保护的利益,那么这一个法律本身的存在就是一个违法。

   * 2010-03-16
    * 中国时报
    * 【陈嘉铭】

死刑存废议题争议得沸沸汤汤。支持废死的主张者,或检讨运动 论述策略、或抱怨民众情绪反应,让他们失去讨论空间,却比较少见到他们藉此机会重新检讨自己的信念。

     废死运动的主张特别针对生命和死亡的特性,例如神圣、无限、终极、无法补救等,给予死刑完全不同于其他刑罚的地位。因为这些生命和死亡的特性,废死运动者主张,如果能够以其他刑罚(永久隔绝)或方法(减少贫穷),取代死刑的意义或效用,就该以别的刑罚或方法代替。

     同时,废死运动者也常常主张,死刑无助于吓阻、减少杀人案。我认为问题的症结其实正在这里。如果没有这个主张作基础,废死论者有关生命特性的主张,都会反过来绊倒自己。

     如果统计上发现,执行一个死刑犯,可以吓阻、减少五件杀人案,那在选择执行与不执行之间,就是在选择一个死刑犯死,或是五个受害者死。差别在于,一者是你透过国家之手积极同意杀人,一者是你消极地放任加害者杀人。即使我们同意生命是神圣、无限、终极和无法弥补,选择不积极执行死刑,而让五个人死于杀人案,等同于选择,消极杀戮五条神圣、无限、终极和无法弥补的生命。

     这样的统计,并非凭空杜撰。二○○三年有两位经济学者(Mocan&Gittings),使用美国司法部门的各州资料,得到这个结论:每多执行一件死刑,减少五件杀人案;每多一件减刑,就增加五件杀人案,每移除一件死刑判决,增加一件杀人案。他们的数据,后来也有学者为文反驳。我们可以预见这场资料与统计的辩论还会持续下去。

     我要说明的是,废死论者的绝大多数主张,仰赖于这个需要检证的命题:死刑不能吓阻杀人案。

     今天假使执行一个死刑犯,确实可以吓阻减少五件杀人案,我们同时考虑废死论者常提的司法错判可能性,以及采取替代死刑的社会方案。

     假设今年要执行死刑二十个杀人犯,其中司法会错判四个。没有废死刑情况下,假设每年杀人案约五○件,而国家错杀四人,我们可得出死亡总人数七○人。废除死刑的话,杀人案件会变成20×5+50=150件,死亡总人数一五○人。政府选择作为与不作为,可预见的社会后果,不废死刑死七 ○人相对于废死刑死一五○人。即使我们改善了社会,死亡案件从每年五○件压低到二○件,死刑犯变八人。此改良社会,可预见的执不执行死刑的后果,不废死刑死二八人相对于废死刑死六○人。

     我们了解计算死刑的社会功效的危险性,所以不是要以死刑来减少抢劫、偷窃或强奸等非杀人案,这些刑案或许都比不上单一生命神圣性。可是我们这里比的是同样神圣的人命vs.同样神圣的人命。而且是无可回避的选择。无论「无法杀人」是如何高贵的人性表现,废死论者都无法圆称自己是不杀人的人。多数司法官无法积极支持废死,因他们代理社会在第一线亲手承担做两种杀人者的严酷选择压力。

     当废死论者愿意承认自己宁愿选择消极地杀死一○○人,而非积极地杀死二○人,新的讨论议程才将要开展。为什么积极杀一人比消极杀五人,更无法被接受?统计科学的道德位阶为何?台湾关于死刑的统计研究在哪里?


人生不怕败,只怕残。

读书不是为了受罪,而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读书苦,贫穷更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5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0-05-21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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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作者的论述所犯的缪误是很简单的,以数学举例,无限大是不能拿来作等量公理的计算,以对功利主义批判的罗尔斯正义论就有很精确的论述!

简单的说该作者用国小算数来讨论人生的智慧,用实证资料来作为反驳一个控诉实证社会错误制度的基础,(反对死刑的前提之1是误判,误判还能有正确的误判数字出来吗????假设该作者认为吓阻率是1:5,那我主张误判率是100% 谁大呢??该作者的假设很明显是认为误判率的斜率一定比吓阻率的斜率小,先不要说这样的假设是否有根据还是该作者的直觉,就算有根据也要考虑到时间因素,难道他能证明该斜率是固定的吗??也就是说每个时间点的斜率都不会变动吗???十年前是这样十年后也是这样吗????)

当然社会科学之所以在我国还不能启蒙,就是有太多人还是习惯依赖直觉来解决问题,想想黑格尔的正反合、康德的作为自我的存在、笛卡尔的我思我存在、尼采的超越超人、维根斯坦的语义逻辑,通通是跟直觉作对的结晶,来到这个世界本来是空的,何必要被前面人所施加的意志绑住了呢??

从原理思考才能根本的得到属于自己的智慧!

到底施以刑罚的目的是甚么?????死刑是不是能有效的达到这个目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经济学很喜欢举的例子,巴黎政府为了造福一般人民所以规定全市房屋的租金不能超过一个固定的限度,政府这个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那些平民着想,也避免房东不断提高租金导致平民租不起房子,结果是制度完全的失败,因为他是正面去对抗人自私的心理,他自大的认为政府的政策一定可以高压控制人民自私的心理,所以政府以粗鲁地行政管制介入了市场机制,没想到房东干脆不租出去,因为租金还付不起房屋的维修费......

这个故事堪称社会科学的经典!

从政治学来说,我们思索一个制度应该要用人民自私的心态来对抗人民、借力使力因势利导,而不要靠蛮力,治人民如治水,应当疏通而非围堵,了解水性利用水性才能弭平水患而又利用到水利。否则要消灭犯罪实在太容易了,把全世界的人都杀光,保证犯罪率为0!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这件事,其实对真正犯下罪恶的犯罪者而言,当他能正正当当面对死亡时,其实说不定藉由这些过程使他已经悔悟解脱了,死刑又岂无他作为人世的一种功能.......

只是到底要经过多少人生的悲欢离合及人世的勾心斗角,才能慢慢生就一颗清澈明镜的心,谁能保证我们的法官们都具如斯之能???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7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2 05:14 |
共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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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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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凭什么受害者家属要原谅凶嫌?
死刑废除了~终身监禁的费用是全民买单
一位受刑人一年平均花费台币20万,假如说某位被终身监禁的受刑人入监执行时是40岁
关到死...要花多少成本?(请各位在算算全台湾各地的监狱同样受终身监禁受刑人有多少?)
而且受刑人被关到监狱...去翻翻监狱行刑法的规定
包吃(伙食不错)包住(环境优美)又包医(有戒护外医、保外就医...等)
每个月还有劳作金可领,每天还规定运动、有时又还有文康活动,这种日子给那种罪该万死的死刑犯度过余生简直是过太爽
(小弟有很多亲戚都是再从在监所管理员,所以多少知道上面那些消息)
重点是,我国执行死刑还可以先打麻醉,已经够人道化啦!那些冷血杀人变态在杀人前有给被害者上麻醉吗?
最后用个很芭乐的比喻...
今天那些赞成废死的人,换作是他身边最亲的人被大卸八块、死无全尸,看他还支不支持废死


我的目标
最终目标:三等考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2 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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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uciferydog 于 2010-05-22 05:1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该作者的论述所犯的缪误是很简单的,以数学举例,无限大是不能拿来作等量公理的计算,以对功利主义批判的罗尔斯正义论就有很精确的论述!

这应该就是废死与支持死刑不可调和处,一个认为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不可量化,

一个认为是可以承担的风险,

实际上每年因交通意外死亡的人数,应该是远超过现今台湾因误判死亡人数,

我们都能因为交通带来的便利,而承担风险,为何不能因为死刑带来的杀人犯的减少,而承担风险,

另一方面现今刑法早己无唯一死刑罪,要误判死刑得经过法院三审,外加非常上诉,
还有圣人般的废死团体在护航和取证的科技进步,真的要误判到死刑,真的很不容易,

而相对的被杀人犯杀害的被害人,那来这么多的层层保护,除非有钱到可以请保镳,请卫星定位监控,
一但被杀害,就只剩杀人犯在法官面前,表演鳄鱼的眼泪,而天真的法官往往相信它有悔意,而轻判,
而且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故意杀人,而判过失杀人的话,刑期更是天壤之别,
故意杀人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过失杀人则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罚金。

所以是小老百姓还是支持死刑,减少一般犯胆大包天成杀人犯的可能,
今天要是贪污治罪条例还有判死刑的可能,相信也没那多人敢污敢乱搞那多钱的。

废死真正的优势是在防止官方草菅人命,
今天除非台湾不幸和香港一样,回到极权时代,官方草菅人命风险大增,确实有废死的必要,

否则民主时代,官方草菅人命风险不高,又有精确司法的路可走,法学先进的日本、美国也朝着这样的方向,
况且实行废死的国家,有那个国家的治安比得上实施死刑及鞭刑的新加坡?


[ 此文章被凡思在2010-05-23 01:23重新编辑 ]


人生不怕败,只怕残。

读书不是为了受罪,而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读书苦,贫穷更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8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0-05-22 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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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靖协守襄阳城,蒙古逼大宋百姓站在第一线攻城,守城将领吕文德怕蒙古奸细装作百姓混进城,故下令射杀。
(设攻城的大宋百性大多是奸细)

立场一:哪怕里面真的有大宋百姓,为了大局,误杀也得杀。
立场二:好人怎么可以误杀!











太闲......我到底在干麻表情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2 2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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