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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淡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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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黑道壞事做盡,但是聽說他們不做欺負女性的事!
他們說有本事就男人對男人殺個片甲不留、血流成河,也絕不做那種事!
而且他們也看不起那種人,所以聽說那種人進去監獄後,第一天就會過的很精采!
不一定是老大,資深者也會用"家法"伺候! 表情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恆的完美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8 10:18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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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們有唸法律學嗎??
你們是被報紙跟電影誤導了吧??

有空多去看點歷史也行!
有史以來,一直都是有死刑的阿,沒聽過那個時代因為有死刑所以社會秩序就非常好,可是你們卻一直認為沒有了死刑,就好像世界末日來臨了一樣!
我們社會科學分析研究要先搞清楚因果,是因為甚麼原因造成犯罪,而不是因為人是非理性的所以也不必全然理性,所以定個死刑讓大家爽一下也無妨!
居然還有人說如果因為怕誤判就廢除死刑,那麼我們是不是要怕誤判,也廢除無期徒刑.................
(死刑是不能復原的本質都沒掌握到,真是悲哀!)

管見沒有特別支持死刑也不特別支持廢除死刑,但你們的論點真的很不科學,根本沒有用心去思考問題,看到你們的理由真的很令人難過,希望有天你最親愛的人或你自己被陷害或冤枉而被判死刑前一刻,而使得真正的罪犯因為你死刑的定案而能永久的逍遙法外不受法律的訴追,還能堅持你們那些論點而不怨天尤人!

關於死刑的必要的相關論點,在刑事政策跟犯罪學裡都有很科學的分析,有興趣的可以去參照,其實,法律唸的愈深刻,應該會愈感恩跟惜福,而不會心存忿怨,更不會想要以暴制暴,那樣並不是有效解決問題的長久之計!是故必要的死刑已不為現代法學所採,當然如果大家還喜歡被政客愚民,還喜歡被電影狗血爽一下,我也無話可說!
附註死刑跟其他酷刑(如火刑、五馬分屍.......)基本上主要是政治刑,也就是當權者要加強控制政治的手段,而不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那是古代用來剷除政治異己短期手段,哪裡知道現在還有人被那些統治者的遺毒給洗腦的那麼徹底,如果死刑真的如各位大大說的那麼有效,那古代那些酷刑必然更能維護社會治安,我們是否更應該支持那些酷刑復辟呢??


[ 此文章被luciferydog在2009-12-14 20:53重新編輯 ]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4 20:20 |
lai0913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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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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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C大您說的很精彩
但犯罪會因時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型態的呈現
處罰模式也會因時空的不同,而從懲罰-正義-矯正-正義,或許又會回到懲罰
依不同的時代,適用不同的模式
現代的法律和古代的法律是否可以相提並論呢?
如果是相等的會,那為何要修法呢?
要處罰一個人,要經過漫長的司法程序,要有充分的證據
何況是判一個人死刑呢?到底要經過多少位法官的去審理呢?
我相信輕罪會有誤判的可能,但死刑的誤判,在現今的制度下是幾乎不可能的
犯罪率高,不是因為是否有死刑的存在,而是人權
人權應適用犯罪嫌人,被告等.
已經確定刑者,應予以基本人權.而非照顧,保護,
犯罪者的人權應適可為止,
您知道實務上犯人過得比流浪漢,被害人還要好嗎?
重刑犯獲得比輕刑犯更多的尊重嗎?
不要以理論去推測實務,理論往往是阻礙實務運作的兇手
就如LUC大所說的政客真的太多了
如果您或家人或親人遭受到傷害時,您會接受犯人過得比被害人好嗎?
死刑癈不癈除並不是重點,而是現在有死刑,就應該要執行
如果沒有死刑,就要有配套措施
更何況各位大大只是表逹自己的意見而已
對與錯,並無標準,

各位大大笑笑就好,表情
抱歉!晚輩僭越了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09-12-14 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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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都說:我門國家沒有死刑最維護人權.但別忘了.美國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之刑罰-->不就是變樣的死刑嗎?搞不好比死刑還要殘忍

若人為之錯誤建立在刑罰之程序上.不用說死刑.光是強制性交之誤判就會被
學長照顧得想家.學長會開倒你.長官更會關懷你......而且記得立法院有一年
強制性較罪的立法草案-->男生要去勢..萬一判決確定.執行完畢後基於非常
上訴.上訴成功或聲請再審.成功之下.發現是誤判..要還被告啥??三秒膠嗎??
表情 (這笑話或許有人聽過~~)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4 2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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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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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大您說的沒錯
但美國有許多癈除死刑的州
已經漸漸的恢復死刑了哦!
因為他們覺得癈除死刑時,犯罪率升高了

所以這是否有客觀相當因果關係,值得思考表情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09-12-14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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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搞不清楚
1.但死刑的誤判,在現今的制度下是幾乎不可能的
請你說明理由??
在現今的制度下死刑的誤判你怎麼知道是誤判呢??????
人都處死了依據刑事訴訟法,怎能就該案再偵查呢???你知道嗎,答案是不能的!
所以你當然不知道是誤判,關於這個法律基本觀念,你一定要先建立,才知道我說的問題徵點在哪???

2.就經驗來看
台灣誤判死刑的,或者說處決了以後才發現新證據或新事實證明該審判有瑕疵,所在多有,這也是為甚麼實務上不太願意再執行死刑的主因,建議您多去看看最高法院的判決!

3.犯罪者太多的人權......
實務上犯罪者過得比流浪漢好.............
那我只能說那些流浪漢為何不跑去當犯罪者??????
你被關過嗎???
你進過監獄嗎???
建議你有空去試試再來說這樣的話!

4.重刑犯獲得比輕刑犯更多的尊重???
很抱歉我唸的法律沒有這條,可能我跟您唸的不是同國的法律!
如果你說的是監獄的具體生活,那你怎麼可以認為應該大家都做錯,所以接下來做錯的就要更該死,以避免他進去后變成大尾,得到大家的鼓勵!

5.法庭上的犯人未必是真正的犯人,如果你有加入過黑社會,你就懂我在說甚麼了!

6.有死刑就該執行
那大法官應該廢廢掉,多餘的,愛因斯坦也不該發明相對論修正牛頓的運動定律,克普勒、哥白尼跟伽力略都是該死的居然感跟教宗唱反調,膽敢說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

執行死刑可能是違憲跟違背良心的一件事,為什麼不允許給予他們時間去思考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呢??而急著把他處死!
沒有死刑就要有配套措施,是很好的建議,但是現實上的共識還沒有建立,請給個過渡期吧,等到你們能理解科學的分析方法時,我相信配套措施一定就已經建立好了!

不要問國家為你們做了甚麼   先問問你們為國家做了甚麼!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4 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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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很多人都說-->法律都在保護壞人....是嗎??
其實法律事實上在保護都應該說大是懂法律的人...只是不知道未啥.在
一般正常情形之下.壞人永遠比好人更懂得法律而攀附在人權之表面上
.亦受到保護.而且壞人在適用法律及程序的機會比一般人較多.當然熟
而生巧累積一些經驗法則.有時候連檢察官都奈何不了~~
這是一個很理所當然之社會現象.所以維護人權必要有些犧牲.但不是
犧牲其他人之權益.是故.這應為法律規定以致事實上之不能而無法實
現的公平正義.....
再者以上述L大所云.時間.地點.國情不同而於法律之制定亦定會有不
同....於現行法大多為"國情"為多.就其因乃立法機關制定法律都為承
及國外之法律.但卻無知有些法律是依其國情而生EX刑訴就可以認罪
協商乃為美國之國情而生.還為了怕人長短說乃承及義大利刑訴.然義
大利協商亦為國情所致--->修車黨太多(黑手)...這邊還不是最氣憤的
.其真正可惱的強制猥褻通常會被性騷法25條取代變成2年以下亦為
求疏減頌原.即變成協商程序之適用.這樣會公平正義......唉~~~

---->以上僅為敝人之見解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4 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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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者殺人和殺人犯殺人有何不同?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5 09:49 |
芸淡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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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殺人犯,執行者為什麼要執行死刑?
再者,就算殺了人,也不一定被判死刑。
luc大大說的,好像有點偏激了。您說要給時間讓他們有配套措施。
這我讚成,但是廢除死刑的話題已經說多久了,有提出什麼配套措施嗎?
之前曾提出"終身監禁",卻有學者反對。
那到底要什麼樣的配套措施對你們來說才是不違反人權的作法?
很多人都提美國做例子,請問,美國的治安真的好嗎?美國的犯罪率真的低嗎?
在有適合的配套措施出來前,我不希望台灣的治安變成像美國那樣。
這只是一個小小的願望而已,為什麼讓人覺得我們好像變成是不顧人權的隱形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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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界認為廢除死刑跟人權沒有關係,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去找刑事政策跟犯罪學的書來研究下,至於人權團體的看法根本就不是法律人的論點,希望您能釐清這個差別!

刑法有正當防衛您知道嗎??
如果法律人認為要尊重人權所以不可以有死刑,那怎麼又會贊成正當防衛下可以殺人呢???
就讓那些人權團體站著讓人殺就好了,你不用對那些人權團體的看法過於反彈!

法律人只是想出一個聰明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希望你確定理解到這個問題跟人權沒有多大關係!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5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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