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632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下頁 >>(共 3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eve178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唉....
台灣一直以來傳統的觀念就是如此吧

大車撞小車,大車就是理虧
後車撞前車,後車就是理虧

突然想到前幾個月有個外國人走路被機車撞
法院本來要判騎車的給外國多少多少!
後來那個外國人的老婆反而跳出來說是他先生走路不守規定
還去醫院跟騎車的道歉..........

日本的法令也是一樣很嚴
只要是錯的一方,管你是大車小車,就算是小車的人被撞殘,錯的是小車的話
就會要小車的付起全部則任.......

看看國外的案例,有時真覺的台灣的規定真不知是哪門子的東西........ 表情

PS:或許台灣的大車喜歡開快車也是原因之一吧....台中市的公車真是不要命的開快.....
特別是台中市往大里霧峰的公車.......真覺得這些司機生在台灣太可惜了=.=




    我夢見了妳

    夢見了深深烙印在我心底的妳

    也夢見了妳將我深深烙印在妳的心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2 22:12 |
tbvo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台灣 車禍民刑事分開...
路權是他侵你權,不過他仍已民事傷害求償還是要賠..
看傷的輕重...所以還是小心為上
不要發生事情最好....就算你全對..對方錯...你造成他受傷..
一樣可以向你求償....機巴吧?
說不定變向可以變成一種職業....
如果他不怕痛的話=   ="..
爛法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台灣省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4-11-22 22:22 |
lopez070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看了這麼多大大的回覆,我看我還是小心點好了,免得自己遭受無妄之災,又要賠錢,我想任誰心裡都會粉不爽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3 00:55 |
adelin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歡迎至軟體討論區參予討論  ..歡迎至軟體討論區參予討論 ..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軟體推薦, 軟體討論, 程式設計, 電腦教學資源
推文 x15 鮮花 x24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你的例子,要看對方口供 撞擊點 車輛的位子 來去判斷....
如果上面都是對他有利的再加上它裝傻裝白吃,那就要第三者,也就是旁邊的車輛駕駛或是有影帶可以舉證他任意變換車道或是他違規造成的,才會對後車比較有利...


搶救受性侵孩子 缺我不行

◎軟體各類問題提問討論歡迎至 數位男女-軟體討論區參與加入討論
軟體討論區各版注意事項已於2006/11/17更新,請撥空閱讀
◎如對版規有其他問題或建議歡迎於問題舉報和意見專用帖提出討論,謝謝..
◎本論壇的運作需要您的支持:現在加入榮譽會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4 12:22 |
asd0919101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一定全是後面的車錯,如果前車未完全靜止,而你從後方撞上去,那就要依%比來算過失,就是所謂的追撞.
若是已完全靜止,而你從後方撞上去,那就是100%是你的錯了,就是所謂的碰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4 13:50 |
keluon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是一直盯着前面开车的美女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4 19:16 |
xxxxxx 手機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除非你能證明前車有違規
例如
1他喝酒
2他無照駕駛
3他有其他明顯違規事實跟證據
否則後車輸的機率比較高
因為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安全距離有四秒鐘法則
也就是四秒鐘反應時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30 08:48 |
pchome1948 手機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種路人   種路人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工商服務
推文 x184 鮮花 x11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還是要請立法院諸公,多多照顧我們的法規,別老是口水吐不完,法規一樣爛。 表情


以言譏人,取禍之大端;
以量容人,集福之要術;
以勢折人,招怨之未遠;
以德化人,得譽之流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韓國 | Posted:2004-12-10 09:07 |
over9958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pchome1948於2004-12-10 9:07 AM發表的 :
還是要請立法院諸公,多多照顧我們的法規,別老是口水吐不完,法規一樣爛。 表情
妳都知道她們是立法[豬公]了.還會利什麼好的法律嗎?
沒看過[豬]都在流[口水]嗎? 表情 表情 表情


我的UD進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10 18:04 |
eddiepa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也常常在想這個問題耶
但一般人都直接判斷
從後面撞別人的要負責
所以只有自求多福囉
除非真的每台車都配備前導錄影機
將開車的狀況全都錄下來
不然很難去還原真相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台灣省 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4-12-11 16:55 |

<< 上頁  1   2   3  下頁 >>(共 3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382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