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對於大大你的說法~無法認同~
總統府是一機關沒錯~有其組織法規亦有其獨立預算~
而總統乃其首長,並非亦是行政機關,總統雖代表國家,但其並非具行政機關所為意思表示之行政行為,縱其有意思表示也是代國家行駛於外交國際或統治方式之行為。
至於大大你所言,總統得以依照憲法規定,公布法律、發布命令。
---->這句話是憲法賦予其統治職權行使範圍,亦是國家最高首長之權限(國家本為一機關運作,而總統亦是此機關之首長),也許小弟這樣講有誤~目的是為了讓大大你了解,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僅其職權範圍,而其公布之法律具有拘束全國之人民,其因就如國家唯一機關運作,法律命令之公布由首長簽署發布,而使人民遵從並知悉。
至於總統府的定位,係為總統行使憲法職權,承辦幕僚作業的機關,其機關首長為秘書長,「總統府組織法」第9條規定:「總統府置秘書長一人,特任,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總統府是一機關當然無誤,但是否為執行行政行為則有待商榷??憲法已明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為行政院,如依大大你的見解,總統府之職權並不亞於行政院,然憲法明定有誤嗎??這正是五權憲制之精神~
行政機關有其該為之行政行為,正如獨立機關或行政法人,並不可一概定義為行政機關~
所以小弟之前才說,行政機關的判別,應從法規上解釋為妥。
以上小弟看法~還是亂亂說~
PS.總統是總統府的上級機關,亦即「總統」是一個機關,「總統府」也是一個機關。這種上下隸屬關係,不僅許多人不了解,即使有些學者、法官及公務員,也都不清楚。
----->這一句話,小弟老百姓也不瞭解,上下隸屬不限於機關之間,機關內部職位亦有此隸屬。
大大既然對總統為一機關有如此見解及確信,就如大大所言~
另大大如認為總統是一行政機關,那憲法應該也要修成君主立憲,把行政院當納入總統府內部單位,五權憲制改總統集權一身。
這也不錯~ 兩岸統一指日可待~ 開玩笑滴~
不要介意~ 小弟比較喜歡亂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