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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其婚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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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M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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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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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其婚姻效力
甲男18岁,与17岁之乙女结婚,但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其婚姻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 C得撤销 D效力未定
ans:B
法条不是说,未成年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而结婚其结婚效力为得撤销?
且无效的规定(s988)中并没有包含未成年结婚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第九百八十一条 (结婚之实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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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17 08:09 |
Love_song
级别:
版主
版区:
国考&法律
x235
x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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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撤销权的应该是双方的法代人吧..
我PO的资料,只是义务分享。
除了档案没办法下载以外,其他问题不要写讯息来问我。
我 真 的 很 讨 厌 求 档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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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楼]
From:台湾台湾基础开发 |
Posted:
2010-06-17 20:06 |
sikad716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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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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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男18岁,与17岁之乙女结婚,但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其婚姻效力如何?
纯粹文字游戏
既然"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甲乙二人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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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17 20:09 |
NIMBY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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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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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抱歉,个人可能阿达吗孔顾力...还是不太确定是指:
"结婚效力"-->所以要回答无效?(无效是从s981反面推得吗?还是有哪一条法条有说明呢?)而且,不是应该要先"撤销"后才会向后失效?
感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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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17 20:32 |
we0935op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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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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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提依小弟解为
依照题意...甲男18岁,与17岁之乙女结婚,但
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其婚姻效力如何?
参照§981 未成年人结婚,
应
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在参照§71 法律行为,违反强制或禁止之规定者,无效
故此题答案为无效!!
无效的特性~自始-当然-确定---无效
----------------小弟保留第一次想法~以玆自我警惕-------------------
此题一样先参照§981 未成年人结婚,
应
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先端视§988是否为无效婚
再依§990 结婚违反§981之规定,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之.--->故此题为[得撤销]
ps因为小弟忘了亲属编有自己规定违反§981的法律效果...在此更正
[ 此文章被we0935op在2010-06-18 23:26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解答仅供参考~小弟依旧在学习中...请大家多多指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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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17 22:32 |
NIMBY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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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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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以是s981反面解释,依s71为无效,
那为何还要规定"得撤销"?那不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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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18 06:53 |
NIMBY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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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年龄,民法第九百八十条、九百八十一条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立法理由系以违反法定结婚年龄,不仅有害本人健康,且所生子女幼弱,亦多无法得到良善之照顾,甚且影响社会善良风俗,故设限以防弊。
违反上述结婚年龄而结婚者,该婚姻仍属有效,但结婚之当事人或未达结婚年龄一方之法定代理人,均得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惟若当事人已达结婚年龄或已怀胎者,则不得请求撤销。
立法者考量假如认其婚姻无效,将造成更大影响,所以还是承认其婚姻有效。不过,双方法定代理人在当事人达到法定年龄或是怀孕以前,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ps.刚刚去,收寻到以前大大们的回答,
http://bbs.mychat.to/sindex.php?t787745.html
还有我之前也做过一提考古题写:"未成年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而结婚,其结婚效力得撤销耶,但我已找不到是哪一年的考题"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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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18 07:08 |
sierfa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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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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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支持『得撤销』,理由如后:
1.民法990条有明文规定
2.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其目的在于保护其利益,在未确认结婚是否对未成年人造成
不利前,没有必要直接赋予无效之效力。
3.民法990条第2项有因怀胎不得撤销之规定,如直接推论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其效力为无
效,则不能解释为何无效之法律行为仍有不得撤销之适用。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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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
2010-06-18 18:56 |
craig0508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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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89得撤销是适用于仪式婚,登记婚后如果法代不同意根本没办法结婚,所以有人建议989可以废掉了。我想这题答案应该是自始不生效力....因为不能登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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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
2010-06-18 23:26 |
NIMBY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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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按照craig0528之意,是表示目前的登记婚,如果是未成年人,去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时,还要有法代签名? 可是,目前结婚要件只有:书面,两人证人, 以及户政事务所登记
并不含法代的同意或签名在内,如果两人满结婚年龄但系因法代不同意而自行结婚,结婚如果符合结婚要件,应该就生效,不是? 法代事后不同意可以去撤销依照目前规定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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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19 0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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