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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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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警察此舉有無觸法?
假如有一天沒戴安全帽被警察開單,警察寫了罰單寫到一半時,違規者跟警察說他有老母要養,老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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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2 20:01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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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罰可以,按行政罰法19條,3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可以不罰.
撕掉罰單,有無毀損公文書?沒有簽名,也未完整開立,或已撤銷其意思表示,則罰單無任何效力和證明力.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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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2 22:25 |
kenken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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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警察大人要開「勸導單」並請違規人簽名,醬子一方面有績效,也才符合19條啦。

撕掉部分,回去把它粘貼好,註明改開勸導單再給主管蓋章,好像醬子就可以了。

不然會被誤為吃案,A 罰款

以上是猜猜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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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3 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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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撕單是否違反內部規定,要不要懲處,是另一回事.
對外即已撤回裁罰意思表示,代表警員依行政罰法19條,不罰了.至於是否有記錄,糾正,不是生效要件.
.....
請指正!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3 11:48 |
L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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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例中若公務員自己撕毀自己職掌的公文,構不構成刑法138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3 1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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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38的犯罪主體,應不包括有權將該公文撤銷之公務員.
(管見)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3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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