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警察此舉有無觸法?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552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P105
級別:
小人物
x1
x10
分享:
▼
x
0
[討論] 警察此舉有無觸法?
假如有一天沒戴安全帽被警察開單,警察寫了罰單寫到一半時,違規者跟警察說他有老母要養,老母之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2 20:01 |
春之柏
級別:
小有名氣
x3
x573
分享:
▲
▼
不罰可以,按行政罰法19條,3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可以不罰.
撕掉罰單,有無毀損公文書?沒有簽名,也未完整開立,或已撤銷其意思表示,則罰單無任何效力和證明力.無事.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x
1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2 22:25 |
kenken8168
級別:
小人物
x0
x85
分享:
▲
▼
不過警察大人要開「勸導單」並請違規人簽名,醬子一方面有績效,也才符合19條啦。
撕掉部分,回去把它粘貼好,註明改開勸導單再給主管蓋章,好像醬子就可以了。
不然會被誤為吃案,A 罰款
以上是猜猜的喔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答覆
x
1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3 00:27 |
春之柏
級別:
小有名氣
x3
x573
分享:
▲
▼
警員撕單是否違反內部規定,要不要懲處,是另一回事.
對外即已撤回裁罰意思表示,代表警員依行政罰法19條,不罰了.至於是否有記錄,糾正,不是生效要件.
.....
請指正!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x
0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3 11:48 |
LP105
級別:
小人物
x1
x10
分享:
▲
▼
這案例中若公務員自己撕毀自己職掌的公文,構不構成刑法138呢?
x
0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3 19:57 |
春之柏
級別:
小有名氣
x3
x573
分享:
▲
刑法138的犯罪主體,應不包括有權將該公文撤銷之公務員.
(管見)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x
0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03 21:00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783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