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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軒維
2013-10-12 02:31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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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怡老師書上看到寫說 1.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原則上修改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但另一邊有寫說 對配偶犯刑法221條之強強制性交罪和強制猥褻罪.或對未18歲之人犯刑法第227條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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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goth
2013-10-13 23:03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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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前強制性交、猥褻罪原為告訴乃論
後來立法者為顧及社會觀感 避免富人利用權勢輕易擺平 所以後來就改成非告訴乃論 由檢察官主動起訴 2.夫對妻強制性交,依我國刑法第229-1條的規定,是屬於「告訴乃論」 告訴乃論是指當被害人提起告訴時,國家的刑罰權才開始發動。 是否成立刑法上之罪是指行為人的行為是否符合刑法上的構成要件 所以夫對妻強制性交是構成了刑法第221條的強制性交罪, 但如果妻沒提起告訴,那國家就不能主動的處罰夫。 所以這題正確答案應為B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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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651029
2013-10-16 08:56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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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今立法 強制性交 原則為非告訴乃論罪
但遇有特殊身分及年齡 則為告訴乃論 如夫妻之間 性行為 乃為合法行為 ,但仍須兼顧性自主自主性 ,所以在未得對方同意而為之,仍為強制性交 ,為兼顧家庭倫理及社會秩序 訂為告訴乃論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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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QAZ
2013-10-17 01:29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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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許軒維 於 2013-10-12 02:31 發表的:1. 樓上大大都已說了~ 強制性交-->非告訴乃論之罪 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及猥褻罪者也是非告乃之罪 對配偶犯刑法221條之強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或對未18歲之人犯刑法第227條-->告乃之罪(刑§229-1參照) 2. 此題就已答題完整性而言,答案應該是B 不知此題是何年考題?? 有無修正解答??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