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我国籍者身分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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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arles0325
2012-11-06 22:49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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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我国籍者其身分为何?
无国籍、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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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shl651029
2012-11-07 13:35
1楼
  
请参酌国籍法 相关规定
第 11 条   中华民国国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经内政部许可,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一、生父为外国人,经其生父认领者。
二、父无可考或生父未认领,母为外国人者。
三、为外国人之配偶者。
四、为外国人之养子女者。
五、年满二十岁,依中华民国法律有行为能力人,自愿取得外国国籍者。
依前项规定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经内政部许可,随同丧
失中华民国国籍。

第 13 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虽合于第十一条之规定,仍不丧失国籍:
一、为侦查或审判中之刑事被告。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执行完毕者。
三、为民事被告。
四、受强制执行,未终结者。
五、受破产之宣告,未复权者。
六、有滞纳租税或受租税处分罚锾未缴清者。

第 14 条   依第十一条规定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者,未取得外国国籍时,得经内政部之
许可,撤销其国籍之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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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arles0325
2012-11-07 20:50
2楼
  
shl651029您说的我都知道
只是不了如何定义丧失我国籍人的身分
未取得外国籍前----无国籍人??
取得外国籍者--------外国人??
未取得外国籍又撤销丧失国籍----我国人
取得外国籍者又回复我国籍者----双重国籍人=外国人申请回复我国籍??
既然是外国人身分怎会用回复国籍而不用归化国籍呢??
这部分有规定或定义于何处吗??


为何丧失国籍人要给回复呢
如无取得外籍就用撤销丧失就好了
如取得外籍就要用归化然后要放弃外籍再用定居恢复户籍
有人知道当初为何要有回复国籍这条款吗
真是烂好人国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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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uciferydog
2012-11-08 21:27
3楼
  
小的对国籍法并不了解,就只想请问大大几个问题:
1.请问归化跟回复后的法律关系会一样吗??
2.具体来说归化的我国国民,请问她归化后可以马上行使我国所有的公民权吗??比如选举跟被选举??
3.请问本来是我国国民,因为某些原因而变成外国国民,跟本来不曾是我国国民,而归化成我国国民,这2种情况在国家组成上、血统上是不是完全相同的2种性质,那要不要给她相同的待遇??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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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arles0325
2012-11-08 22:09
4楼
  
第 10 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归化者,不得担任下列各款公职:
一、总统、副总统。
二、立法委员。
三、行政院院长、副院长、政务委员;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大法官;考
    试院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监察院院长、副院长、监察委员、审
    计长。
四、特任、特派之人员。
五、各部政务次长。
六、特命全权大使、特命全权公使。
七、蒙藏委员会副委员长、委员;侨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八、其他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以上职务之人员。
九、陆海空军将官。
十、民选地方公职人员。
前项限制,自归化日起满十年后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
定。
 
 第 18 条     回复中华民国国籍者,自回复国籍日起三年内,不得任第十条第一项各款
公职。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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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uciferydog
2012-11-08 22:21
5楼
  
2者并不相同
1个是10年
1个是3年

就是立法者在国籍法做出了概括性的区别!

不知道在其他各该法又有什么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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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misasa
2012-11-11 11:24
6楼
  
例:台独天国,台湾国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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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a561825008
2013-05-05 02:10
7楼
  
甲丙共同杀乙故意",有犯意联络,"由丙为下毒行为",具行为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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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a561825008
2013-05-06 01:01
8楼
  
甲丙共同杀乙故意",有犯意联络,"由丙为下毒行为",具行为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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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a561825008
2013-05-07 01:04
9楼
  
请问归化跟回复后的法律关系会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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