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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长
2012-09-06 23:50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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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牧群╱台北报导】行政诉讼今起由二级二审改为三级二审,过去民众要跟政府打行政诉讼,只能到台北、台中及高雄三所高等行政法院,偏远地区民众出庭极不方便,今天开始全国各地方法院将增设行政诉讼法庭,审理交通裁决、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等小型案件,民众可就近出庭。 改为三级二审制 民间司改会发言人林峰正昨说:「新制较便民,乐观其成。」司法院行政诉讼及惩戒厅厅长许金钗指出:「从前行政诉讼不分案件性质,第一审是台北、台中或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审是最高行政法院,今起各地方法院增设行政诉讼庭,变成三级制。」 许金钗提醒民众,常见的不服交通裁决、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及强制执行等行政诉讼案,第一审是各地院行政诉讼庭,第二审才是三所高等行政法院,至于其他性质的行政诉讼,第一审则是三所高等行政法院,可上诉到最高行政法院,原则上均属二审定谳。 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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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aviyoko
2012-09-07 11:56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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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资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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