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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rgatis
2012-09-05 20:53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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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圖 2. 圖 3. 圖 4. 圖 5. 圖 6. 【器材資訊】 相機廠牌:Canon / 類型: 數位單眼 / 型號: EOS 7D (N/A) 【攝影條件】 影像處理:原圖發表 【作品介紹】 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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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chen
2012-09-07 13:01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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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戒嚴時期是說是因為"國家安全".
後來(解嚴後),是說"為了飛安"... 到底是航空人員自己亂說? 還是真有規定...? 我也不清楚. PS: 我記得以前飛機飛在美國上空,好像也不行拍照,那時還不是"數位相機", 非"電子裝置",無"干擾飛行"的問題.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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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rgatis
2012-09-07 15:00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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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12-09-07 13:01 發表的 : 我找到資料了 中華民國民用航空法 第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 國內線自關艙門起至開艙門止,全程禁用行動電話及電子儀器用品,航空器使用人臨時特許者除外。 禁用電子儀器例舉: 1.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如WALKY-TALKY 2.各波段行動電話(GSM900/GSM1800) 3.各類遙控發射器 4.個人視聽用品,如CD/VCD/DVD/MP3/TV/收音機…等 5.攝影裝備,如數位相機/攝影機/錄放影機 6.電子遊樂器 7.電腦/手提電腦/PDA及電腦週邊設備 8.其他具無線電發報類電子用品 國際線自關艙門起至10000呎以下,及10000呎以下至開艙門止,全程禁用行動電話及電子儀器用品,航空器使用人臨時特許者除外。 10000呎以上可有條件使用之電子儀器: 1.收音機 2.電子遊樂器 3.電腦/手提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 4.攝影裝備 5.個人影音設備(VCD/CD/DVD/MP3…等) 我是坐國際線的 所以拍雲的部分是OK的 拍夜景的部分是不行的 >< ( 對不起我錯了 ~ 長智慧了這次 x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