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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mamiya
2004-09-29 11:14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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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各位网友都有想录的节目却又录到一连串的第四台自家跑马灯,
以及看到一半乱差地区性广告,或是节目已经开始却还在第四台广告... 这些都令人不愉快! 所以将法规整理如下,以及申诉的管道告知各位网友! 依您想去除跑马灯的频道锁定申诉,去除个1~2台系统业者还能接受, 要全去除是不台可能的事! 我想是该使用者觉醒的时候来临了,违反法规的后果就是5万到50万的罚款! 搜集证据的方式为测录违法事实,请录的file不要做任何剪接, 烧成光碟或是存在notebook,如果申诉无效,就请亲自跑一趟县市政府, 请他看,然后请他直接开单下去!(因为他之前就已经警告过了) 申诉单位为各位所在县市政府,他们都会乐意为您服务,跟你说跟第四台 是没用的,县市政府去警告最有用,到最后他们绝对会移除你想录的 频道跑马灯. 直接申诉县市政府,然后第四台的经理就会打来跟你抱歉.....可是如果死性不改,继续申诉, 并告知县市政府依据法条,当我拿着证据去县市政府所在地申诉时,就请 依照法规开单,这时候一般第四台业者就会乖乖移除, 如果真的皮皮不改,就烦请网友跑一趟县市政府,带着notebook把录到的证 据show给新闻课的人员看(最好烧成光碟,比较好做证据), 并请他们开单告发,反正第四台钱多,多罚些充实国库! 依有线广播电视法: 第四十五条 系统经营者应同时转播频道供应者之广告,除经事前书面协议外不得变更其 形式与内容。 广告时间不得超过每一节目播送总时间六分之一。 单则广告时间超过三分钟或广告以节目型态播送者,应于播送画面上标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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