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men6240 於 2011-07-13 00:53 發表的 請問法律的用字遣詞及法律用語 ?: 自不待言.自不得謂其非無理由.值得商榷... 等等法律術語 請教大大們如何破解? 讀大法官釋憲都看不太懂... 如何提升程度..... 還好啦,看多了就懂了。 而且這是「國文」能力的問題 自不待言→不必以言辭表達就已清楚明白。 自不得謂其非無理由 → 負負得正,正負得負 → 負 → 沒理由 (不得說其有理由)值得商榷 → 商量、討論 → 值得商量、討論如果真的不懂,就google吧!會有你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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