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地特-经建行政,经济学大意第29题之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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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sudehui
2010-12-22 20:1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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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以下何者不是专利法所会造成的经济效果?
(A)避免厂商竞相研究开发时所造成重复投资的浪费
(B)在专利期间造成特定厂商的独占地位
(C)对具共享性(nonriv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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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own
2010-12-23 03:19
1楼
  
共享性应该是指知识本身就具有共享性,而专利权是让创造者在特定期间内独占(给创造者的奖励),专利期过后就是公共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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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sudehui
2010-12-24 13:10
2楼
  
个人思考:
就财货上之分类,有「排他与非排他,共享与独享」所形成的四个矩阵!

就排他与非排他,乃指付费使用与免费使用!
共享与独享,乃指可分享与不可分享!

而专利法所造成的经济效果,乃指付费使用的原则,可为共享或独享!

所以,C选项「对具共享性(nonrival)的特定知識,赋予其创造者在关于该知識的运用上有排他的权利」意指虽然是共享知识,但仍须付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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