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卡的人,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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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希梦
2009-07-16 15:46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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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谁才是老大?
( 2009/07/16 Yahoo!奇摩理财特约作家 欧阳姚 )一位许久不见的朋友,去年因为经济拮据,便自作聪明地先刷卡购物,再办退货换现金;没想到金额越滚越多,只能缴交最低金额应急,更严重的是最近一期连最低金额都缴交不出,将面临违约金的罚款。

据我所知,他十多年前就投保了终身寿险,因此建议他利用保单质借出现金,将银行欠款先行还清,避免财务危机越演越烈。
根据统计,国内40家发卡银行都设有信用卡违约金的惩罚条款,只要持卡人没在每月缴款截止日前,付清当期最低应缴金额、或迟误缴款期限,下期就必须缴交相对的违约金。
一般违约金的计算十分复杂,民众根本搞不懂!而多数银行几乎都没有设限。目前仅有中信、日盛、台新、永丰、富邦、新光、国泰、台湾花旗、第一银等9家银行,有规定最多只能收3期,安泰、华南则规定最多收6期,其余29家则是一路罚到底,相信有延迟缴费的持卡人都遭遇过如此的对待。
虽然银行局已发布函令要求办理,业者也同意「违约金收费最多不超过3期」;但这已是继高额循环利息之后,再度引发的民怨,消费者不禁要问,一头牛到底要被剥几次皮?
我自己是属于理性消费者,从来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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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lqyjames
2009-07-22 17:22
1楼
  
刷卡消费,很容易使人冲动不理性消费,所以大家最好不要办信用卡,以免成为卡奴。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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