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菸害防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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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丫維
2009-04-21 22:16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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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關於菸害防治法規定:
http://www.health99.doh.gov.tw/box2/smokefreelife/law.aspx
第 二 章 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品之管理
第 九 條  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為宣傳。
二、以採訪、報導介紹菸品或假借他人名義之方式為宣傳。
三、以折扣方式銷售菸品或以其他物品作為銷售菸品之贈品或獎品。
四、以菸品作為銷售物品、活動之贈品或獎品。
五、以菸品與其他物品包裹一起銷售。
六、以單支、散裝或包裝之方式分發或兜售。
七、利用與菸品品牌名稱或商標相同或近似之商品為宣傳。
八、以茶會、餐會、說明會、品嚐會、演唱會、演講會、體育或公益等活動,或其他類似方式為宣傳。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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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愛打魚
2009-04-22 00:01
1樓
  
還好我很少 抽菸.....................(金害唷!)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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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酒窩
2009-04-24 16:31
2樓
  
"賴打"應該沒關係吧!!!

還是用20公升的汽油桶....

當做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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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oskoskosk
2009-04-24 17:33
3樓
  
用來做比例的方法很多阿

可以用手套或是鞋子來做比例尺

飲料罐也是不錯的選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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