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题地方自治的申论(自己想的考猜)

Home Home
引用 | 编辑 juihoting
2007-12-18 16:54
楼主
推文 x0
快考试了,我自己猜想,地方自治会不会把前阵子的大新闻拿出栈考啊?

比如说大中至正的拆与不拆,涉及中央监督地方与地方自主性等诸多问题,

又其衍生出中央与地方发生争议时之调处.....

大家来讨论看看如何拟答吧!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ingjaan
2007-12-18 17:38
1楼
  
这应该是个热门的时事问题

即时不考申论题,我想,在选择题也应该会考吧
就相关问题提供一下意见:
依照林清老师的说明
当遇到中央与地方有争议时,有两部分可以引用
其一
为行政程序法-第十四条,遇有争议时由共同上级机关,也就是行政院,所以当然是教育部赢啰
其二
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七条,中央与直辖市、县(市)间,权限遇有争议时,由立法院院会决议之,所以当然是台北市政府赢啰

但答案究竟是哪一个呢?
应以行政程序法为优先,所以是台北市政府"失败"

献花 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