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09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8910326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民法]受領遲延..1題
不好意思喔!又練習了一題
麻煩大家幫忙看看
有什麼意見都可以多多指教
才疏學淺 謝謝囉!

Q:

甲向乙訂購10台工具機,然於約定之交貨日期甲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試問乙得如何主張權利?

擬答:

乙得依照民法第231條以下可歸責於債權人之遲延規定,向甲請求損害賠償,並向甲請求保管工具機之必要費用。亦可依照民法第254條解除契約,使一切回復原狀,其損害賠償請求權依照民法第260條不受影響。

一、甲乙之間買賣工具機的契約於雙方意思表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5 21:4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01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