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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佛教的宗教观
佛教的宗教观

作者:陈兵

佛教典籍浩瀚,教义深广,虽然其中尚乏现代宗教学意义上的关于宗教问题的专论,但很多佛典中多处表述了佛教对自身及其它宗教的看法,形成了其独特的宗教观。

现代汉语中的“宗教”、“佛教”二词,皆见于中国佛教传统典籍,然其含义与现代汉语有所不同。 佛典中的“宗教”为“宗”与“教”的合称,“宗”指“宗下”、“宗门”,为禅宗的专称;“教”谓“教下”,指禅宗以外注重解说佛教经典的佛教诸宗,如天台宗、三论宗、华严宗、法相宗等。 总之,汉传佛典中的“宗教”一词,仅指佛教内部的宗派而言。 “佛教”一语,在佛典中通常指佛的教诫、佛所说的法。 《佛学大辞典》解释说:“佛教,佛之教法也。”这种意义上的“佛教”,比现代汉语中包括了教主、教义、教团等诸因素,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内涵要狭窄。 现代宗教学所说的“宗教”,在传统佛典中一般称为“道”、“教”,有内道、外道或内教、⋯⋯外教之分。 印度佛典中泛称佛教以外的一切宗教和学派为“外道”。 东晋名僧道安的《二教论》称中国传统的儒、道等九流为“外教”,称佛教为“内教”。 “外教”、“外道”实际包括了佛教之外的一切立说创宗的社会教化体系,非仅指宗教而言。 至于佛教本身,在中国有“像教”、“浮屠之教”、“释教”等别称。

关于宗教的起源和宗旨,印度佛典中从当时印度的宗教状况着眼,认为佛教与印度诸“外道”,都出于对人类生老病死等痛苦的抗拒,以追求永恒幸福为宗旨,这种永恒幸福被称为“涅槃”,意为痛苦的息灭或永恒的安乐,是古印度各宗教共认的终极理想。 佛典中解释涅槃有常、乐、我、净及“实极安乐”、“不死”、“解脱”等义。 佛传中说,释迦牟尼曾表白:他“但以畏彼生老病死,为除断故”(《太子大善权经》),毅然舍弃王位尊荣,天伦之乐,出家求道。 他还表白说,他之所以如此,是出于一种永无厌足的“欲心”,即内心深处的一种直趋永恒、无限的不懈的趋求、不竭的动力。

佛教还认为,佛教与古印度诸“外道”一样,都直接源于其教祖在禅定、瑜伽修炼中的某种体验,佛教与“外道”及诸“外道”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其教祖所入禅定的性质、层次及由此所得的“见地”(哲学观)不同。 佛经说,佛祖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坐禅,从“四禅”的寂定心中,据所开发的天眼、宿命等神通,进行理性思察,而证得涅槃,获得如实觉照宇宙人生真相的大智慧,据此创立教团,引导世人循他所开辟的途径修行,以期“开佛知见”,证入涅槃,超出生死苦海。 其它印度“外道”,其教祖也都走过类似于释迦的修行之路,也都各依其禅定、瑜伽中的体验创教立说,只不过其禅定功夫不到家,所发见地不究竟、不正确而已。 《长阿含·梵动经》中说,古印度“外道”的“六十二见”,皆系其教祖依禅定中所发有限的宿命通观察宇宙人生,各自建立其不正确的见地。

佛教认为,佛陀之出世立教,佛教及诸“外道”的创建与流传,都依众生的因缘,在具备了适宜的社会、文化、时机等诸条件时,才应运而出,“应机施教”。 既然依因缘而出,依因缘而流传,便非本有常住的东西,到因缘散灭时,还会在人间消失。 多种佛经中预言:佛法流传,有正法、像法(相似于正法)、末法(衰微期)三大阶段,三大阶段总的时间最多为一万二千年,最终必然要消灭,但将来遇适宜时机时还会再现。

佛教十分注重内教、外教或佛法与外道法的区分,认为内、外教的分别主要在于见地,世间只有佛才具有圆满究竟的智慧,佛法是世间无上的真理,“外道”学说中虽然未必无真理,但都不能真正解决超出生死的根本问题,唯有佛法才能使人真正解决这一问题。 质言之,佛教认为一切“外道”都属“世间法”,唯有佛法属“出世间法”。 佛法中也含有与“外道”之说相同相通的内容,如轮回、业报、持戒、禅定等,称“共外道法”;佛法独擅的出世间法,如四谛、十二因缘等,却为一切“外道”所无,而这正是佛法的核心和主干。 大乘分佛法的内容为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五乘,其中人乘天乘属世间法、共外道法,后三乘为佛教独有的出世间法。 中国汉传佛教界将儒学判为人乘法,道家之学判为天乘法。

佛教认为,“外道”之所以不能出世间,是由于它们缺乏佛法的出世间之道,见地不正不真,不能彻了宇宙人生的真相。 区分佛法与“外道”见地的准衡,是“三法印”:一诸行无常印,谓一切现象皆生灭无常;二诸法无我印,谓一切现像中都没有常一不变的主宰者;三涅槃寂静印,谓如实觉观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之真实,便会证得不生不灭、寂静安乐的涅槃。 诸法无我,尤被强调为“印中之印”,看作佛法与“外道”法的分水岭。 “三法印”系依佛法的基本原理一“缘起法则”观察宇宙人生而得出的结论。 大乘还以“一实相印”为鉴定是否大乘佛法的试金石,“一实相印”其实是“三法印”的深化。

显然,佛教并非平等看待一切宗教,它无疑自认为独得真道、最为圆满究竟,其它宗教都无法与它相提并论。 《三论玄义》说:“心游道外,故名外道”,认为其它宗教都未得真道,在体证道上是门外汉,所以统称为“外道”。 佛典中将“外道”之说分为三种、六种、十三种、十六种乃至九十五种、九十六种,对其见地一一进行破析驳斥,认为其学说都有违“缘起”的客观真实,皆属“邪见”(不正确的见解)、“边见”(片面见解),甚或“恶见”(有害的见解)。 佛教在理论上很是严谨,坚持用理性和逻辑推论,辨别是非真伪,对错误见解毫不留情地予以批判。 即佛教内部不符“法印”的说法,也被斥为“附法外道”。 中国高僧有诗说:“纵使铁轮顶上旋,不把佛法做人情!”之所以如此严肃看待见地问题,是因怕不正的见地贻误众生。

佛教史上,佛教与其它宗教也曾有过激烈的争斗,但佛教多采用辩论说理的方法挫败对手,很少诉诸武力或借助强权以势压人、强迫别人接受佛教。 中国佛教对与其共存的儒、道二家,多取和会融通的态度,一方面肯定儒、道之学有与佛法相通之点,具社会教化的价值,一方面又指出儒、道之说不究竟,有理论漏洞。 对其它宗教中的出家修道者(沙门、梵志),佛教相当尊重,《善生经》等教诫在家佛教徒应尊敬供养沙门梵志。 中国从宋代以来,僧、道关系相当融洽,可以互相在对方的寺庙里“挂单”(寄宿)。

佛教不托于天降神授,而以教祖(真实的历史人物)禅思的体证为源头;佛教不信上帝天主,不事鬼神,甚至不重权威,唯以“法”为最根本、最高的归依对象,“法”被认为是本然如是的真理,并非佛所创造,佛只是法的发现者、证实者;佛经中多处强调:即使对佛说的法,也不能因其出于具权威者、人格极高尚者而盲目接受,必须以自己的理性去思择,通过修行实践去证实,由此建立确信,《杂阿含经》中佛教诫徒众要“以自己为光,以自己为依处”;佛教所倡的解脱、涅槃,也以“自净其心”、依自己力量修行以求自己解救自己的“自力圣道门”为重心;佛教在诸宗教中以哲学发达、不少说法被科学发现所证实而着称。 这一切,使得佛教与重神之救赎、重感情上之信仰的一神教、多神教的确颇有不同。 晚近佛教界人士,多强调佛教与一般宗教的歧异,或论述佛教非宗教而为哲学、科学,或说佛教亦宗教亦哲学亦科学,或说佛教超宗教超哲学超科学。 印度、苏联的某些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也有说佛教(主要指原始佛教、禅宗)为无神论的宗教者。

佛教十分重视宗教的社会功能,以教化民众为宗教应尽的职责,认为佛教的弘扬传播,能“净化人心,启迪智慧”,率导世人向善向道,解除其死亡焦虑和老病死等痛苦,能使人民安乐,世界和平。 大乘佛教更以“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口号,“庄严国土”或“净佛国土”,谓积极主动地弘扬佛法,带动众生以佛法自净其心,“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从而使社会净化祥和,国家世界文明富乐。 近今中国佛教界强调弘扬佛法须以发达人生的“人间佛教”为本,并说发达人生乃佛教一贯的主旨。 佛经中多处劝导国王“以正治国”(《长阿含经》)、“宣布法化调御众生”(《华严经》),所谓“正”、“法化”,指正确的主导思想,主要指树立正见,率导人民行善修德,行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等十善,惩治恶人,这是使国家社会兴旺发达的根本。 《金光明最胜王经·王法正论品》偈说:“令彼一切人,修行于十善,率土常丰乐,国土得安宁。”佛教当然认为自身是应被当政者尊奉的正法,但佛教也不否定其它具宣扬十善等内容的宗教、学说,也有社会教化的良好效益。 当然,佛教认为,一个宗教或学说若见地不正,如宣扬神意论、宿命论、人死断灭论等,会造成负面的社会教化效果,发生有害于社会和众生的副作用。 当今中国佛教,对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宗教和学说,采取“圆融不诤”的态度,主张不同信仰的人们团结一致,共同为振兴华夏、建设两个文明而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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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3-19 1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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