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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刑法问题??
失业已久的甲想要一解酒瘾但苦于身无分文。在忍耐一段时间后,甲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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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28 16:11 |
yongyong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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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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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将米酒藏入大衣...成立320普通窃盗...破坏店家持有支配...建立自己持有支配...
2.甲将米酒喝光...可能成立335侵占...
  实务见解...52上1418...侵占客体需限于基于法律或契约所持有...故甲不成立本罪...
小弟只看出这两条...还请大大指教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29 07:21 |
sommerbrise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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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大大你还可以论以毁损罪(致令不堪用XDDDDDDDDDD)

--
误导!

update:
被招牌指摘为乱来,小的必需要说明一下为何有毁损罪的该当:
1.米酒不是流浪汉所有,系为店员或是店家之物;
2.喝光了不能卖也不能为之使用。
3.知且不以为意。

所以该当。
--
继续乱!


[ 此文章被sommerbrisen在2011-12-30 08:50重新编辑 ]


水至清则无鱼。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1-12-29 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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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ommerbrisen 于 2011-12-29 09:5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2楼大大你还可以论以毁损罪(致令不堪用XDDDDDDDDDD)

--
误导!

你真的是来乱低~~
嘿嘿~~2楼是你喔~~ 我是招牌 呵呵~~
所以还是乱乱来比较好玩。
PO题不好玩。
奇怪了~~我以前读的时候都希望有人能出题,能让我解看看~
莫非~~~~我真是个变态~~呵呵 终于发现自己本质。

这一题是2010法院书记官改编,是9902 崇右〈刑法总则〉期末考参考题目---->改编跟没改编都是考古题

这一题论窃盗罪的话,已说明破坏店家持有支配而建立自己持有支配,而所窃得米酒已视为赃物,所以甲其后续对赃物的处置,并不会构成其他犯罪。所以不好喝而砸烂米酒不论毁损罪,或喝光米酒不论侵占罪。

这一题如果改成下面这样应该比较有点意思~~
失业已久的甲想要一解酒瘾但苦于身无分文。在忍耐一段时间后,甲决定到便利商店一解酒瘾,甲趁店员乙不注意时,抓抢一瓶米酒,并快速冲出商店后立即将米酒拿出来大口喝,喝剩半瓶贱价卖给乙,乙遂拿身上假币50元给甲,甲见旁是彩券行便想试试手气,买张大乐透,当日晚上即中头奖3亿多元。试问甲、乙触犯刑法中何罪名?   (这样题目就做~~作梦都会笑   呵呵~~)


[ 此文章被TJQAZ在2011-12-29 15:32重新编辑 ]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29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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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与320!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29 22:25 |
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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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TJQAZ 于 2011-12-29 15:2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你真的是来乱低~~
嘿嘿~~2楼是你喔~~ 我是招牌 呵呵~~
所以还是乱乱来比较好玩。
PO题不好玩。
奇怪了~~我以前读的时候都希望有人能出题,能让我解看看~
莫非~~~~我真是个变态~~呵呵 终于发现自己本质。

这一题是2010法院书记官改编,是9902 崇右〈刑法总则〉期末考参考题目---->改编跟没改编都是考古题

这一题论窃盗罪的话,已说明破坏店家持有支配而建立自己持有支配,而所窃得米酒已视为赃物,所以甲其后续对赃物的处置,并不会构成其他犯罪。所以不好喝而砸烂米酒不论毁损罪,或喝光米酒不论侵占罪。

这一题如果改成下面这样应该比较有点意思~~
失业已久的甲想要一解酒瘾但苦于身无分文。在忍耐一段时间后,甲决定到便利商店一解酒瘾,甲趁店员乙不注意时,抓抢一瓶米酒,并快速冲出商店后立即将米酒拿出来大口喝,喝剩半瓶贱价卖给乙,乙遂拿身上假币50元给甲,甲见旁是彩券行便想试试手气,买张大乐透,当日晚上即中头奖3亿多元。试问甲、乙触犯刑法中何罪名?   (这样题目就做~~作梦都会笑   呵呵~~)


甲意图不法所有,趁人不备,而取人一瓶酒,有知且有欲,着手取走,置于自己管领力下,行为与结果具备相当因果关系,
实务采抢夺,学说采窃盗, 窃盗既遂后,喝掉半瓶,为不罚后行为,剩于半瓶卖给乙亦为不罚后行为
甲以犯罪所得之金钱,而中头奖3亿,该3亿彩金仍是犯罪所得之物,应依刑法没收之

依题示,乙客观上有收下赃物之行为,惟依一般人社会通念,半瓶酒之价值甚低,乙虽贱价取得,乙不知甲所取得之酒系为犯罪所得之物,不具不法所有意图,乙之行为不该当收受赃物罪之构成要件

请各位前辈指导


献花 x2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02 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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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hl651029 于 2012-01-02 00:0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甲意图不法所有,趁人不备,而取人一瓶酒,有知且有欲,着手取走,置于自己管领力下,行为与结果具备相当因果关系,
实务采抢夺,学说采窃盗, 窃盗既遂后,喝掉半瓶,为不罚后行为,剩于半瓶卖给乙亦为不罚后行为
甲以犯罪所得之金钱,而中头奖3亿,该3亿彩金仍是犯罪所得之物,应依刑法没收之

依题示,乙客观上有收下赃物之行为,惟依一般人社会通念,半瓶酒之价值甚低,乙虽贱价取得,乙不知甲所取得之酒系为犯罪所得之物,不具不法所有意图,乙之行为不该当收受赃物罪之构成要件


我是门外汉只能乱说~

1.抢夺或窃盗 实务与学者 窃盗罪成立(如楼上第一段所说)
2.行使伪造货币 不知-->不成立

1收受赃物罪 赃物罪保护的法益,是财产罪的被害人追返或回复所丧失财物的请求权,如果被害人的追返或回复的请求权已经因民法所定原因而不存在,这被侵害的物便不是赃物,赃物罪就不会成立。
2行使伪造货币
3诈欺罪


以上乱说~~表情
- - - - - - - - - - -

自己放的屁,给自己吸~~好香喔(呃~) 呵呵
sommerbrisen大大干嘛吸这么大口~~~~~                                                                             珍奶
爱乱~~   吸     呵呵~~表情

最近比较忙~~   不能常....乱来~~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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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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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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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03 01:39 |
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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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没看出假币 ,眼花啰 糟糕
晚上看错误以为卖出半瓶酒所得50 再去买乐透
完蛋
看来得加强眼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04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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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我也常常看错~~~~~   背影表情

多看题,练习审题,这样比较不会掉东掉西~
我也常没看仔细~~
在这里~~看错没关系滴啦~
就当作是来乱滴啊~ 呵呵 表情

所以我通常....来乱~~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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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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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06 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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