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15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manada82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急..需要朋友的指点97年的法绪和宪法还有适用吗
我之前有考过国考...
留下了9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硕网网路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08 18:04 |
鸽群里的猫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建议更新, 因为:

套句老师常讲的:「法律一经制定, 就落伍了」

光是法绪一门, 别说今年1月大修了全民健保法, 4月新增了行政法人法, 9/1冤狱赔偿法更名为刑事补偿法...更别说其他的大小法规的大修小修了...

至于宪法就还好, 94修宪之后就暂无变动了, 但还是要留意释字,
也可以像Kai709大大说的买题库就好啰!

加油!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08 23:08 |
我爱布布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宪法可以留着

释字上网更新

不说偏门的小法规

光是民法97年五月之后
总则/债编/物权编/亲属编/继承编
全部都有修正

商法方面
公司法/保险法/证交法
也都有修正

所以法绪是一定要更新的

最重要的是
不能尽信书上引的法条
要自己动手查(全国法规资料库)


敝人曾帮补习班校过书
一个版本可用一/二年

如果只是买书来看

尽信书不如无书


不行~作废~驳回
放肆~无理~大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10 16:2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59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