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民法]1030-1夫妻剩餘財產制的問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310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nina753951
級別:
路人甲
x0
x6
分享:
▼
x
0
[民法]1030-1夫妻剩餘財產制的問題
法條內容: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6-25 11:13 |
sierfa
級別:
初露鋒芒
x0
x322
分享:
▲
▼
我不是厲害的大大,我是迷途的小子。
請問樓主:
婚後財產要扣除 (負債+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 = 剩餘財產
還是 婚後財產要扣除 負債,而繼承或無償取得、慰撫金不算入!
這兩個結果或效力,有哪裡不一樣?
敬請指導~~~
雖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憑藉自己主觀的信心來編織客觀的結果
x
0
[1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6-25 15:56 |
xox789uouo
級別:
路人甲
x0
x12
分享:
▲
樓主應該是認為,負債是屬「負」的財產,如果用扣除的,是不是等於要加回去。
像這樣:婚後財產500萬-負債(-150萬)=650萬剩餘財產
(想的真細)
但文字上的扣除並不能當作「負」來解釋。
婚後財產要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不列入分配。
如婚後財產500萬-負債150萬=350萬(剩餘財產)
從民法第1023條來看的話應該就比較清楚,民法第1023條第一項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
民法第1030-1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此二款都係專屬個人之財產,例如慰撫金為補償
個人
之精神上損失,
不應列為夫妻共同的財產。
[ 此文章被xox789uouo在2011-06-27 09:04重新編輯 ]
x
0
[2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
2011-06-27 08:45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74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